趙婷:港鐵故障只罰800萬?
今年十月中,港鐵於早上繁忙時間出現大規模故障。四條線路包括荃灣線、港島線、觀塘綫以及將軍澳綫,紛紛「跪低」。最終擾攘近六小時,才大致恢復正常。事故期間,港鐵只是調配了10輛接駁巴士,導致大量市民未能如期出行,影響過百萬上班上學的民眾。當日混亂的境況,相信所有香港人都歷歷在目。事故發生後,港鐵成立了高級別檢討委員會調查起因,結果指出由於不同線路所使用的系統不同,其重置方法不同,因而導致故障出現。其實對一般市民而言,技術層面的原因並不重要,事後如何避免下次再發生類似故障,才是大家關心的重點。
由於港鐵是香港人主要的交通工具,政府一直以來都有設立了事故罰款機制,以確保港鐵能夠提供有質素並且穩定的服務。然而,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日前表示,是次嚴重事故只需要罰款800萬元。這相比港鐵168億純利而言,根本是小巫見大巫,這不禁令人懷疑罰款機制的成效。
罰款機制欠阻嚇力 應檢討計算方法
現時的罰款計算方法,以列車服務延誤的時間作為唯一指標。當日事故雖然擾攘近六小時,但港鐵仍然保持極「有限度」的服務,四條行車線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也只是一至兩小時不等。因此,按照現時的罰款機制,四條行車線故障只會當作四宗獨立事故,每宗罰款200萬元,即共800萬元。
若果只是有一條線路出現故障,港鐵亦迅速安排足夠的接駁巴士疏導人流,罰款200萬元,實屬合理。然而,當日四條行車線同時出現問題,影響的廣度和深度並不能獨立計算。加上面對過百萬乘客,港鐵只是區區安排了10輛接駁巴士,造成當天全港交通嚴重癱瘓。現時的計算方法無疑是忽略了幾宗事故之間的加乘效應,亦沒有將港鐵面對事故的應變能力納入考慮,理應全面檢討,否則無法有效阻止同類事故發生。
增加罰款金額 訂立應變標準
筆者建議將罰款額與港鐵列車服務的純利掛鉤,罰款由固定金額改為純利的某個固定百分比,以確保罰款的阻嚇性。另外,若有事故同時發生,其罰款百分比將以次方加乘,以反映實際的影響。除了修訂罰則,政府亦應促請港鐵訂立應變事故的標準,例如當列車服務延誤超過某一時間,則需要安排某一數量的接駁巴士。如果未能達到該標準,要另外繳交罰款。
港鐵作為香港唯一的鐵路服務公司,每年都賺取過百億盈利,車費亦年年增加。作為市民,在高車費背後,我們不能選擇罷搭港鐵,但至少我們可以要求港鐵提供更高質素的服務。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