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洛洐:這陷阱這陷阱這陷阱,偏我遇上
面對Sell貨多過食飯的銷售人員,你有否發覺,很多時候都好像難以拒絕他們的推銷?這代表你們可能已經墮進他們的心理陷阱。以下將介紹一些容易令別人順從的談話技巧,作為一般被傳銷人士,知道了之後,起碼不會再那麼容易中招。
第一招,以退為進法(door-in-the-face)。說話者會向對象提出一個誇張的要求,讓那對象拒絕,然後再提出另一個較為合理的選項,搏他接受。這種做法,較單獨提出那「較合理的選項」更容易被人接受。例如,阿強問你借十萬元,不行,他隨即問你借一萬元,頓時覺得好像比較容易接受。
第二招,得寸進尺法(foot-in-the-door)。與以退為進法相反,說話者會先提出一個小要求,也許是無關痛癢的,之後提出更大或不合理的要求,以獲取對象同意。美國心理學家於六十年代進行了有關這心理現象的實驗。結果顯示,以得寸進尺法被勸說的人,答應「不合理要求」的比例,較直接被提議的人高出兩倍。我們有一句比較切合這情況的成語,叫做溫水煮蛙,先引你落搭,再慢慢陰乾你。
第三招,不僅如此法(that’s-not-all)。當說話者提出要求後,在對象猶疑或拒絕前,作出一些讓步,例如是折扣優惠或是額外贈品,令對象感到獲取價值增加,他們答應的機會自然也會增加。現實中,行街購物時見到的買滿五百元,回贈五十元,明顯就是這樣的格局,實際上顧客買的可能比所需的更多。
第四招,低飛球法(low-ball)。說話者在對象答應要求後,才透露一些先前未有說出的隱藏細節。例如,標榜免費試做的美容服務,在你做完後會加收其他服務收費。所謂魔鬼在細節,這是一種較令人反感的技巧。在香港以這類手法推銷,也許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除了招式技巧以外,基本功也很重要。在與對象的交談中,加入適量的褒獎、附和、以及展示自己對對象的關心,都可以增強說服能力,令整過勸說過程更加順利。不過儘管知道這些技巧,要不要用,就視乎個人選擇,每次交談都要計算,也是很累人的。宮廷爭鬥,還是看看戲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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