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詠欣:安老按揭計劃

2018-11-21
黃詠欣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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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按揭」是一種財務安排,可幫助年長業主解決居住及財務需要,在歐美國家,非常受歡迎。業主可透過將其擁有物業之資產值經抵押方式轉換成貸款,可一次過或分期取用,但所借貸款可於業主過世後或在世時主動提出才需要清還。產品通常適用於較高齡或已退休之業主,他們將物業抵押予銀行或保險公司後,按月提取生活費並可在抵押物業內繼續居住,直至百年歸老。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已推出「安老按揭」六年多,計劃內容如下﹕申請人需為55歲以上並持有效香港身份證,沒有破產或涉及破產呈請或債務重組,而物業必須為香港住宅物業(包括村屋),樓齡不可超過五十年及不可出租,可以個人名義或聯權共有形式持有,聯權共有最多為三人,人越多年金金額就會越少,至於未補地價資助房屋的業主須為60歲以上而物業估值會以市值扣減補地價金額後作計算。

近年更將計劃優化,申請人可以抵押壽險保單以增加年金收入,但保單必須符合一定要求,例如﹕由申請人作為壽險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由獲授權於香港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所發出、以港元或美元作為計算單位、不涉及任何投資成份等等。

至於年金計算方面,借款人可選擇10年、15年、20年或終生每月收取年金,亦可選擇一筆過提取貸款以應付特別需要。年金計算是以借款人年齡、年金年期及物業價值去計算。一般來說,借款人的年齡越高及選擇的年金年期越短,每月年金金額便會越高,如超過一人共同借款,每月年金金額將以最年輕借款人的年齡計算。當安老按揭貸款終止時,而出售物業所的款項不足以全數清還貸款時,該差額將根保險公司與貸款機構之間的保險安排,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有餘額會退還給借款人或借款人的遺產代理人。

計劃推出初期反應未如理想,經優化後,終在去年申請宗數錄得歷來最大增長,但仍未達至收支平衡。此計劃在香港未能普及,主要是本地長者對按揭及財務認識較少,要他們主動及用心去瞭解如「安老按揭」般複雜之產品並非易事,而部份較迷信之長者,亦不願將日常財資安排,與死後之遺產處理一併討論,認為是不吉利﹔另一方面,本地有不少長者,希望能將物業留存給下一代,但涉及「安老按揭」之抵押物業,日後多數會被銀行收回出售,以抵銷欠款,在安排上未必是本地長者所願。筆者認為只要有關當局能根據本地長者實際狀況及需要,進一步優化產品,並且在不同渠道加強推廣,「安老按揭」的申請宗數必定能持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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