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添生:全民健康 有何良方?(下)
上文提及新加坡政府正就如何規管預先包裝含糖分的飲料進行公眾諮詢,四個政策建議是:強制性營養標籤、限制產品進行針對兒童的宣傳、向生產商徵收稅項以及全面禁止銷售。下文分析第二至第四個選項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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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廣告成效顯著 需要小心副作用
市場產品的廣告宣傳會直接影響到消費者接收到的資訊和選擇優次,而隨着科技發展,產品宣傳渠道亦日漸增加。新加坡政府建議限制或規管糖分飲料的宣傳,並對針對兒童的宣傳訂下更嚴格的規定。
商業宣傳在開放的市場經濟中難以全面禁止,但可以限制有關廣告在電視、收音機的指定時段(例如下午、黃昏等接觸到較多兒童的時段)及兒童頻道內播出,或規定廣告內需註明過量攝取糖分對健康造成影響,以減低消費者消耗高糖分飲料的意慾。然而,有關做法必然對銷情構成影響,政府考慮生產者責任的同時,需避免過度扼殺業界生存空間。當然,當局亦需顧及措施對傳媒廣播界和廣告創意行業的影響。
另外,政府亦可參考其他地方的措施,例如限制在高糖分飲料的宣傳中,使用特別吸引兒童的宣傳手法(例如產品配以玩具、或以卡通化的吉祥物成為產品使者),亦要考慮到現時宣傳已轉至各網上渠道(例如網上遊戲、瀏覽視頻網站短片時的廣告等)而衍生的規管需要。
若未有健康教育 糖分稅和禁售將弄巧反拙
徵收「糖分稅」方面,例如英國現時就對生產商實行「兩級制」稅項,飲料內糖分愈高徵稅愈多。新加坡衛生部在諮詢文件中認為,有關做法提供經濟誘因,能推動生產商減少生產高糖分飲料。
然而,生產商的決定除了考慮成本外,更受市場供求影響。如消費者對高糖分飲料需求持續高企,基於利潤考慮生產商仍會維持甚至增加生產以應付市場需求。政府在考慮向生產商徵收稅項的同時,亦應開展對民眾進行健康教育,才能有效減少國民對高糖分飲品的需求。政府更可承諾從「糖分稅」得來的稅收,將會專門用於健康教育和鼓勵商界研發健康的低糖飲品。
四個方案中最嚴厲的是全面禁止銷售有關飲料。禁止銷售能直接減少消費者消耗高糖分飲品,但飲料只屬飲食其中一環,政府必須教育民眾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才可全面降低國民糖分攝取量,否則有關禁令只會令民眾轉向其他高糖分食品,弄巧成拙。
禁止銷售亦無可避免會打擊生產商。政府可考慮實施寬限期,同時向生產商提供資助,鼓勵研發低糖飲品,與推動健康教育雙管齊下。消費者對低糖飲品需求增加,自然推動生產商加強投資於這方面的研發和銷售,國民健康和商家利潤達致雙贏。
構建健康社會殊不容易,政府、生產商、消費者三者密不可分,亦不能不從他們任何一方的出發考慮。惟有多方面的考慮和更具創意的政策才能達致共贏和健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