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替「旺暴」「翻案」 爭歷史詮釋
今年是「旺角暴亂」3周年,日前「香港民族陣綫」、「學生動源」以及香港大學學生會、中文大學學生會、理工大學學生會,在港大舉辦「旺暴」3周年集會,聲言要「還原真相,毋忘義士」。集會播放了「旺暴」當晚影片,並有演講和論壇環節,整個集會得出一個「結論」:是警方主動挑釁和平市民,才會出現「旺角暴動」。
大會以「還原真相」為題,言下之意,就是當前社會對於「旺暴」的結論及「定性」是不正確,埋沒了真相,所以他們才要「還原」,但奇怪的是既然他們要「還原真相」,為什麼不在「旺暴」發生後立即還原?為什麼在去年不舉辦2周年集會,而在等到3年之後,市民記憶開始減退之時,才突然要「還原真相」?
「旺暴」是一場發生在2016年大年初一的騷亂,也是一場有組織的暴力違法行動,這是社會對「旺暴」的「定性」,也是法庭對於「旺暴」的蓋棺論定。去年高院陪審團就「旺暴」作出判決,裁定梁天琦及另一被告盧建民各一項暴動罪成立,連同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最終判梁天琦入獄6年,襲警罪則判囚12個月,兩罪同期執行,而盧建民判囚7年,黃家駒則判囚3年半。
法官沈小民在判詞全文的第一句就指出:「本案是一宗暴動案件,三名被告人經審訊後被法庭裁定一項暴動罪成,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條。」判詞更指出:「從本案的情況來看,毫無疑問這班暴徒是衝着警察而來的,參與的人數絕非少數,至少有二十、三十人;他們使用的暴力也絕對可以對警察造成人身傷害。」
這說明對於「旺暴」的「定性」,既是來自民意輿論,也是來自法庭的判決,這是一場「暴動」,而不是抗爭,目的是針對警方製造騷亂,而不是為公義,搞事者是暴徒,而不是義士,這就是香港對「旺暴」的定性,此役也成為了「港獨」及激進勢力的分水嶺。但現在3年過去,「港獨」勢力突然要將「旺暴」「翻案」,將暴亂說成了「勇武抗爭」,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顯然,他們目的是在爭奪對「旺暴」歷史的詮釋權,胡適說:「歷史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雖然這句造其實並非胡適所說,但正好形容歷史是很容易被人任意打扮、詮釋,「旺暴」是一場暴亂還是一場抗爭,正事關歷史詮釋權之爭。
「港獨」勢力現在就是要為「旺暴」「翻案」,在傳媒上、網絡上對「旺暴」肆意美化、合理化、正當化,爭奪道德高地,下一步就可以此製成通識教材,向各中學發放,正式將「旺暴」「正名」為「魚蛋革命」,內容改為「義士」因不滿警察對小販打遏,因而發起抗爭,目的是爭取公義,而非製造騷亂,將這段「旺暴」歷史重新詮釋。為何選在3年之後,正是要等待事件逐步在市民心中淡忘,連傳媒都沒有進行報道,他們正好這個空隙出來「翻案」。
其實,爭奪歷史詮釋權從來都是一場「不見硝煙的戰爭」,過去泛民一直遠較建制重視對歷史詮釋權的爭奪,例如去年中學歷史教科書出現的「香港位於中國南方」、「中國堅持收回香港主權」等字句爭議,都是泛民挑出來,表面看來,這些咬文嚼字的爭議只是茶杯裡的風波,但關係的卻是對歷史權的詮釋,繼而影響政治的走向。在台灣這種歷史詮釋的爭奪幾乎是無日無之,在馬英九執政時期,綠營三不五時就在立法院大造文章,例如政府將高中歷史教科書中的「日治時期」改為「日據時期」,以更加反映歷史,但在綠營施壓下,最終被迫改回「日治」,當中一字之差,卻是謬之千里。
今日「港獨」企圖將「旺暴」「翻案」,「暴動」變「抗爭」,原理亦是一樣,對於「暴亂」的詮釋權之爭,一絲一毫都不能放鬆,這點馬英九就是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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