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上訴理由無稽 背後理由更值理解

2019-12-20
劉信
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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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於12月8日宣布,區諾軒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上訴失效。終審法院法官馬道立不接納有關「Plan B」的解釋,因為提出選舉呈請,必然是對議席作出的挑戰。的確,區諾軒范國威的上訴理由在旁人角度都幾乎不成立,仍然作出上訴,明顯是緩兵之計。

香港眾志周庭就港島區補選的DQ案進行選舉呈請,理由是因為選舉主任沒有按照程序給予解釋機會,因而勝訴。事後周庭仍然判決只屬慘勝,因為法官認為選舉主任按照《基本法》準則DQ,並沒有違憲的問題存在。由於周庭勝訴,選舉呈請成立,致使2018年3月的補選失效。

隨後區諾軒及范國威就議席失效提出上訴,其實今次上訴的理由幾乎都不合邏輯。不認同選舉主任於選舉過程中的程序,但又要求法庭承認投票結果,說是政府推翻民眾投票的選擇,但從來申請選舉呈請的都不是政府,而是反對派時,想挑戰選舉結果的是反對派,想保持選舉結果又是反對派,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

但頭腦其實還是摸得著,這種不合邏輯的上訴理由,如果換第個上訴原因,就十分容易理解了。周庭勝訴當日為9月初,當時若然任由范國威及區諾軒的議席缺失,對於反對派而言,就會失去大量資源,由議員薪金到議辦,兩者都有一批區議員參選,確保資源能夠供應到十一月對他們至關重要。

所以今次所謂上訴投訴選舉主任DQ不公,只是一個籍口,實質真正目標是為確保旗下候選人可以獲得足夠的資源,支撐到選舉完結。選舉完結後,即使上訴失敗,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立法會選舉於2020年9月舉行,區議會選舉又已經完成,議員及資源出缺九個月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了。

反對派隨時透過區議會大勝,在這九個月可以反哺培育他們的立法會議員,為未來立法會選舉做下一個準備。所以說上訴理由云云都不是重點,因為重點是范國威區諾軒的任務已經完成。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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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幾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相對因被他們煽惑而斷送大好前途的年青人,已經算是十分幸運。之後反對派會不會繼續「敬酒唔飲飲罰酒」,還看他們的政治智慧了。

    陸頌雄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