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富豪怎會無故「派錢」?
在香港這一個資本主義社會裡,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只有市場上售賣的貨物和服務才是商品,其實什麼都也可變成商品。例如:不少商家都喜歡捐錢,難道真的純粹因為出於善心嗎?少年,你太天真了!只要捐錢給《稅務條例》第88條所規定而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便可以獲得稅務扣減。
換言之,商家只是把本來便要繳納的稅款,拿去捐給慈善機構,錢還是花了那麼多,但便賺得了善長仁翁的聲譽。假若是在慈善機構舉辦的電視籌款晚會中捐錢,還能為商家本人和企業名稱取得一次曝光的機會,變相節省了一筆廣告費。當然,捐錢能夠獲得稅務扣減,本意便是藉此利誘富人們捐錢,但是捐錢若非不求回報,這究竟還算否慈善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有趣問題。
至於商家派錢,其實也是相同的原理。從客觀效果而言,商人派錢不論是他私人拿出來,還是拿上市公司的錢去派,雖說獲不到稅務寬減,但卻能賺取名聲。在香港這個商業社會裡,商家的個人聲譽往往會影響旗下企業的公司聲譽,將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消費者幫襯旗下企業的意慾,最終影響公司的業績。
換言之,派錢其實跟賣廣告一樣,都是一種品牌打造,可以視作一種無形資產,從而化作利潤。因此,商家派錢往往也是跟捐錢一樣,不會派得很低調,而是必須讓人知道。別人若不知道,便要用盡方法去讓人知道,例如招聘一些文人墨客,表面上是評論某某人派錢的「新聞」,實際上為對方歌功頌德。廣告學將這一種宣傳手法,稱為「軟性廣告」(soft advertisement)。
除此之外,派錢在大數據年代,還可以變成一種商機。例如內地有個網頁瀏覽器,便是透過派錢來刺激你使用他的瀏覽器,亦有apps透過派錢來換取你的個人訊息。同樣原理,商家亦可透過「全民派錢」作為招徠,只要派出的金額夠吸票,便可讓市民在申請過程中,自願把個人訊息變相賣給了對方。如此一來,便可一邊賺了個好名聲,又能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之下,買走了你的所有個人資料了。
當然,商家派錢的原因,亦可能像某些人所說,乃是出於所謂「愛香港」之心。可是正所謂「人心隔肚皮」,對方究竟心意如何,我們根本無從知道,所以我們只能用事實說話。假如有人將本來在香港註冊的企業,一律遷冊至外地,同時一早取得了外國國籍,然後從自己幾千億的身家中,拿十億出來派一派,便是視作「愛香港」的話,當日有個所謂建制派,靜悄悄地把家人送到外國,我們也可說他是「留港建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