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推售租置貨尾單位,奠定重推計劃基礎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房委會積極部署,加快出售約4.2萬間租置屋邨未售單位,而房委會擬於今年第一季進行相關措施的討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1月底召開會議,筆者估計很大機會會在會議中商討措施內容。
首任特首董建華於1997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未來十年,會讓至少25萬個居住在租住公屋的家庭以負擔得起的合理價格,購買所住的單位,即是房委會其後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劃」。計劃自1998年起推行,至2005年被終止,共推售了六期,涉及房委會轄下39條屋邨。根據房委會向筆者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房委會共售出了約14萬個租置單位,仍有約4.2萬個出租單位未售,而未售出單位佔各屋邨的總單位比例各異,由約佔8%至佔56%不等,房委會總體約佔39條租置屋邨的單位業權比例為24%。
「租置計劃」過去為不少公屋租戶提供置業機會,但由於屋邨涉及混合業權的情況,衍生不少屋邨管理及維修問題,成為政府拒絕恢復「租置計劃」的主要原因。為逐步緩解混合業權所帶來的問題,並從進一步豐富置業階梯,為日後全面恢復「租置計劃」為契機作考慮,筆者支持房委會制定措施,加快推售剩餘租置單位。
多年來,單位仍未售涉及不同的原因,若要令措施更見成效,有幾點可作考慮。首先,將回收單位轉租為售。在過去三年,房委會從39條租置屋邨中,每年平均回收約1,100個單位。然而,目前房委會會在單位回收後,經翻新作編配或調遷之用,新租戶遷入後未必會購買有關單位。建議可透過每年出售「綠置居」計劃時,一併把這批回收的租置單位公開售予綠表人士,不再作出租之用,既可豐富每年「綠置居」計劃的可選購單位,也可減省行政開支,毋須另定銷售計劃,行政程序相對較簡便。若會議通過決定,估計最早或可趕及於新一期「綠置居」在今年5月揀樓的安排。
現有「租置計劃」的租戶,或於當時政府推出計劃時未具有置業的經濟能力,錯過了當時的特別折扣優惠,減低了購回現居單位的意欲。房委會可以考慮讓現有居於租置屋邨的租戶,享有原租約生效第二年內購買的半額特別折扣優惠,增加租戶置業的經濟誘因。再者,房委會也可進一步透過更主動的措施,如設立專屬的調遷單位計劃,讓租戶可以自願性質的方式申請調離現居單位,以促進單位的流轉,從而達致轉租為售的效果。具體可參考目前「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計劃」的形式,每年由房委會預留若干調遷單位的名額,供租置屋邨的租戶申請調遷至其他地區,並給予搬遷津貼,令房屋資源更為善用。
多年來,不少公屋戶對於政府恢復「租置計劃」有強烈的訴求,即使政府推行「綠置居」計劃,也難以取代「租置計劃」的優點。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表示對重新推出「租置計劃」原則上並無異議,但關鍵在於目前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高企,輪候公屋的壓力不輕。在現階段促銷租置單位的貨尾,有助總結經驗,為日後恢復「租置計劃」提供重要的基礎;而且,政府亦表示會於今年預售約1.2萬間居屋及綠置居單位,若能同時推售更多租置單位,筆者認為房委會應有條件考慮調整居屋的綠白表比例,平衡社會不同人士的置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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