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在山:港府建議優先處理十項法案 急民之所急孰真孰假?
船舶在茫茫大海航行,一旦遇上危急情況,時間緊迫,老弱婦孺優先登上救生艇是常識。立法會內會這個審議法案的其中一個「大引擎」,經過早前一輪「空轉」,停頓多時終在爭議聲下重新運轉,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等項目等待上馬。距離今屆會期完結只剩約2個月,所有未及處理的法案審議工作,在9月立法會換屆選舉後勢無可避免要推倒重來,在這最後關頭,要讓哪些法案登上「救生艇」,隱含現屆政府的管治思維和取向,亦是考驗當局是否真正「急市民所急」之重要關頭。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本周初去信內會,就十項法案恢復二讀辯論訂下先後次序,當中為首的就是《國歌條例草案》,條例爭議甚多,在此不贅;其次是《2019 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此有關知識產權的條例不涉重大爭議,相信不會花太多時間,優先處理也不為過。至於其餘八項法案,政府指一半是5月8日會議上決定不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另一半則是法案委員會已向內會匯報商議結果,按政府邏輯,優先處理該十項法案屬合情合理。
不過,如果按社會急切所需來劃分,此清單值得商榷。翻查立法會網頁資料,2019/2020年度共有36項法案,當中有16項已刊憲超過1年,例如《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出專營權,加強規管冀改善的士服務。個別法案如垃圾徵費,更早於2018年底已刊憲,至今仍在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至於討論多時的延長法定產假相關僱傭(修訂)條例法案,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指,新增的四周薪金由政府補貼,沒有爭議,要通過並無難度,亦不在今次建議優先處理之列。
十項法案清單中,其實急切而無甚爭議的法案,主要是兩項稅務寬免或寬減相關的法案,疫情下有助紓困的措施,要通過難度不大。最終十項法案會否有所增減,或由其他法案替補頂上,仍屬未知之數。
無論如何,政府如要令市民感受到其「急市民所急」,一些在近月疫情下受重擊行業的相關規管法案,包括旅遊業、餐飲業及地產行業等,理應延後審議,再因應最新情況作詳細討論有何內容需修改,甚至思考是否已不宜立法,以免「添煩添亂」,窒礙行業復甦。議員方面,現時各議員分別就多條法例成立法案委員會,但今屆內會時間「空檔」不足,意味需要按緩急輕重作取捨。觀乎將會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條例中,有關藥劑業及毒藥、新一代停車收費錶計劃兼上調相關收費的條例,涉及市民健康或加價事宜,內會應集中精神、重點討論此類法案,其他諸如運貨貨櫃安全條例、一手樓空置稅條例、漁業保護條例等,則可暫擱且下不表。
立法會大會日前三讀通過財政預算案,雖然意味「全民派一萬」正式落實,但長遠而言,落實民生政策、訂立切身貼地的惠民法例,才是真正為民解困。內會經過「混戰」後5月15日不開會,政府及各議員理應趁機思索一下,這個立會「大引擎」再次動起來後,宜引領往哪個方向,才最切合當下社會現況,對香港最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