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泛民初選結果有幾可信?
為免太多人參選,造成票源被分薄,泛民主派在上週末及週日舉行了初選。根據初選主辦單位——民主動力公布的數字,這次初選的共有592,196人次參與電子投票,連同約21,500張紙張投票,投票人數多達61萬。然而,這個主辦單位公布的初選投票人數,究竟是否可信呢?
根據媒體報導,有市民曾分別在鳳德邨及慈樂邨的票站投票,兩次結果均顯示為成功投票。當中,慈樂邨票站的工作人員,在准許對方投票前,並無核實投票人的住址證明和身份證資料,可見是次泛民初選,似乎存在重複投票,以及投票者身份沒有核實的問題,其投票人數及選舉結果的真確性,亦因而大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早在泛民初選舉行之前,有份參選的民主黨,便曾去信初選搞手的戴耀廷及區諾軒,指出初選存在六大漏洞,包括:
一,投票人無法知道自己有沒有被冒認身份重複投票,若有重複投票以較早投票為準,此做法並不合理;
二,沒有有效機制確保每個票站6套供票站備用投票機所使用的密碼,不會流出或只用於票站內;
三,系統無法自動核對輸入資料是否真確無訛;
四,在紙張投票票站,票站職員亦可虛構身份證資料,在無監察員看管下投入票箱;
五,票站職員如有保留他人的身份證資料,可盜用其真確資料投票;及
六,投票人只須帶身份證及住址證明核實投票資格,但上述資格不足以證明對方是選民或當區選民。
某程度而言,民主黨所提出的初選漏洞,從側面證明了媒體報導的個案,應該是真實可信,亦反映初選主辦單位收到民主黨的信件後,並未有正視問題,將漏洞加以堵塞,使到初選既容許非選民及非當區選民投票,又可以重複投票和冒充他人,讓人無法不懷疑,投票人數及結果有否造假,或至少含有「水份」。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9條規定: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誘使另一人參選或不參選,或以欺騙手段誘使另一人令第三者參選或不參選,即屬選舉舞弊。因此,在主辦單位明知初選存在漏洞,而又明知有人造假的情況下,若是依然拿着這一含有造假成份的初選結果,誘使「落敗」的人不參選,便有機會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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