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麟:選舉押後的處理方向及啟示

2020-08-05
朱兆麟
香港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創辦人、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公署ESBN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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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押後已成定局,外界焦點都轉向這年的立法會真空期如何處理,以及一年過後的選舉安排。各界提出的方案中,最為外界接受的,是由目前立法會議員延任。特首也指雖然其交給中央的報告未提具體建議,但這是「常理、合邏輯」的做法。

基本法指名立法會任期為四年,有建議就提出引用《立法會條例》第11條,期間以緊急會議形式召開立法會,就可讓今屆議員參與;其次是透過釋法,解釋當遇到特殊情況,例如有重大災害、戰爭導致選舉無法舉行,原有議員的任期不受四年之限,並可用《緊急法》訂立相關法例。

不論哪個方法,也較仿效回歸前成立臨時立法會為好。畢竟成立臨時立法會爭議性大,既然不能如常舉行選舉,就要考慮作「小圈子選舉」,但單是參與投票的籌委會人數和成員,以及其代表性,也足以引起一番爭議。若由政府或人大直接委任,必然引起市民及外界反感,而且相信建制派也難以接受。外界也會反問,假若成立由政府直接委任議員的立法會,等同把立法會交政府控制,還能起到監察政府作用嗎?

香港回歸多年,立法會運作及選舉已有機制,若再成立臨立會,不但安排複雜,更會使人感覺本港政制發展倒退。目前的議員都各有選民基礎,是民意代表,延任是最理想的做法。至於已被選舉主任DQ參選資格者,不代表被DQ其目前的議員身份,這是完全不同的機制。除非已被DQ的議員再犯了「港獨」、「勾結外國勢力」等行為」等國安法,當局才有理由透過立法會機制DQ其議席,甚至以國安法起訴。故選舉主任DQ的決定不應影響其原有議員資格。

立法會一年「真空期」如何處理,要留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但今次押後選舉,已揭示政府就選舉的應變能力不足。疫症何時「斷尾」難料,難保下年立法會選舉前,再有小規模爆發。政府應善用這一年時間,準備一系列應急方案,包括研究仿效外國,引入郵寄或電子方式投票;或可開設小量票站,使不便作郵寄或電子投票者,也可在嚴格防疫下作實體投票。政府先制訂更多應變方案,屆時就可視乎情況,「照單執藥」,選擇一種或多種方案混合使用,確保選舉能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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