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司法機關能夠完全置身政治鬥爭之外嗎?
修例風波導致香港社會高度政治化,近期的一些事件顯示,司法界亦已成為政治鬥爭的戰場,各種政治爭論不絕於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罕有發表長篇聲明,強調任何批評法官及法院,必須理由充分、恰當地提出,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不應被政治化。但馬道立不僅沒有令政治爭論停下來,反而連他的聲明本身,也立即捲入政治化的爭議之中。香港正處於一個政治鬥爭極為尖銳的非常時期,矛頭直指「一國兩制」之下的憲政秩序,司法機構作為特區憲制權力的組成部分,能夠完全置身於事外嗎?
修例風波對香港社會帶來了廣泛及深遠的影響,社會撕裂的程度前所未見,社會分裂為「黃絲」、「藍絲」兩大陣營,黃藍之爭的激烈程度前所未見,不論哪一個陣營,都希望司法機構和法官能夠站在自己的一邊,維護自己一方的利益。這就是近期出現的司法政治化的社會背景。
而司法機關本身的一些表現,也是引發政治爭議的源頭。近期的一些案件,法官的裁決中加入一些個人色彩的判斷言詞,諸如「高尚情操」之類,引起社會的爭議。而律政司司長亦曾指出,近期有一些涉及社運的被告被判非監禁式刑罰後,引來律政司申請上訴,更稱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地運用酌情權」等原因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便要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一部分法官在作出司法裁決之時,是否能夠遵守司法的守則,嚴格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處理案件,不參與裁斷政治爭論,顯然未能讓公眾對其有足夠的信心。這也是近期出現的圍繞司法機構的政治爭論的背景。
馬道立如果想要平息近期出現的政治爭論,僅靠重申司法的原則,似乎是不足夠的。如果不能解決引發政治爭議的原因,只從表面上處理爭議,那麼根本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甚至連他自己也要被捲入政治爭議之中。
解決司法政治化的首要問題,就必須直面現時高度政治化的社會環境,看清楚現時社會政治化的本質問題,然後才能對司法機關何去何從作出正確的判斷。修例風波引出的政治鬥爭,並不只是香港本地社會兩種政見的爭論,也並非香港本地政黨爭奪利益的黨爭,而是對「一國兩制」的存廢,以及現有政治秩序存廢問題的鬥爭。司法機關作為「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憲政秩序之下的重要權力機關,本身就有責任維護現有的基本法規定的政治秩序,而維護現有的政治秩序本身,也是維護法律秩序。法律本身就是用來建構政治秩序的藝術,而不是去破壞它。
因而,在現時的社會現況之下,在「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的政治秩序受到激烈衝擊的狀況之下,司法機關是應該完全置身事外,還是根本有責任和義務去維護政治秩序?這一點值得社會討論,也值得司法機構去思考。近期有關司法機構的政治爭議,其中也包括要求司法機構能夠盡己職責,維護好「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政治秩序的呼聲,這些呼聲是對司法制度造成破壞的言行,還是根本反映社會對司法機構的期望?
至於法官是否都能夠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則,是否都嚴格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處理案件,不參與裁斷政治爭論,不僅司法機關本身要對法官作出應有的監管,也有必要因應社會上存在的一些意見和看法作出適當的回應,以維護社會和市民大眾對司法機關的信心。如果司法機關對於引發爭議的司法判決,不從法理和事實上作出客觀的分析和判斷,只一味地指責社會上對這些引起爭議的判決的批評,又如何能夠平息爭議,令市民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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