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貸款不能取代失業援助金
受新冠疫情打擊,經濟持續低迷,失業率飆升至7%,逾25萬人失業。多個政黨均要求政府設置短期失業援助金,以紓解失業者之困。但有消息指出,政府不會採納這項建議,反而會推出百分百擔保個人貸款計劃,讓失業人士可以以年息一厘,向銀行貸款,上限為8萬元。筆者認為,向失業人士提供的擔保貸款計劃,並不能取代失業援助金,政府並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
新冠疫情之下,香港多個行業受到嚴重衝擊,失業人口迅速上升,達至17年來的高位。從目前的現實情況看,新冠疫情不太可能在短時間內消失,而且即使香港本地實現了疫情清零,也仍須全球疫情都受到控制,經濟才有可能真正恢復過來,失業問題才會得到緩解。香港雖然已經開始接種疫苗,但要完成全體市民的接種,最少也須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因而,多個政黨及社會人士提出,為失業人士提供短期失業援助金,為期半年,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這是針對受疫情影響而導致失業的人群,提供的應急性的一次性紓困措施。當疫情退去,經濟社會逐步恢復正常,這項措施也可以退出,不會對香港的財政構成長遠的負擔。
但政府並不採納這項建議,相反傾向於仿效過往一再推出的中小企貸款計劃,推出專為失業人士而設的個人貸款計劃,由政府向銀行提供百分百貸款保證,失業人士可憑失業證明、或簽署聲明,向銀行申請貸款,上限8萬元,或失業前平均月薪的6倍,以較低者為準。
須指出的是,失業人士的情況與中小企不同,中小企的貸款主要用於解決企業經營運作的資金問題,只要解決一時的資金短缺的問題,企業就能夠繼續運營,就有賺錢生利的能力,有能力可以償還貸款。但失業人士的貸款卻主要用於解決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不會為他們賺取利潤,貸款等於是背上沉重的債務。假如貸款可以取代失業救助,那麼世界上也不會有失業救濟金。
向失業人士貸款,對於本來已經處於貧困狀態,僅能勉強糊口的基層市民來說,無異是為他們再加上一重負擔。他們今日失業了,手停口停,生活陷入困境,疫情過後即使能順利找到工作,可能也只能憑自己的勞動,滿足最基本的生活,又哪來償還貸款的多餘錢呢?
政府看不到基層失業者的困難,拒絕向他們提供必要的短期緩助,以協助解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這是麻木不仁。用貸款代替失業救援金,這是典型的不接地氣,不了解民生疾苦的表現。
根據多個政黨的估算,提出為期6個月的疫情下的失業救助金,大約需要150億元的財政。這筆錢對於擁有8000億元財政儲備的特區政府來說,並不是不能負擔的巨額開支。而且,這項措施是一次的措施,是短期的措施,也沒有可能會對政府的財政構成長遠的負擔。政府一再拒絕採納這項建議,看不出有甚麼令人心悅誠服的理據。再者,據說失業者貸款計劃,政府也須動用約100億元的財政,從財政開支方面看,與失業援助金沒有很顯著的差別。為何政府不可以援助失業人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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