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家彪:要求政府改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審批流程及補交資料安排
今年 3 月,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計劃」),申請非常熱烈,申請人數超逾 47萬。我們歡迎政府吸納本會建議,為疫情下失業打工仔女作出支援,為他們提供㇐萬元資助,共渡難關。計劃申請已經完結,部份申請人需要補交資料,以符合申請要求。但我們收到不少申請人求助,指他們在補交資料時遇到困難,甚至在不明不白、毫無通知的情況下, 就慘被拒申請, 或者即使通知補交資料, 但途徑卻毫不友善, 以致錯失機會。
例如觀塘區議員龐智笙向本人分享「慘況」, 其議辦協助基層工友向計劃審批承辦機構了解補交資料細節, 但卻以私隱為由拖延兩星期仍未得到處理, 最終工友申請被拒, 可謂一肚氣。
又有一些打工仔反映,表示申請被拒, 明明同工同酬同經歷, 而且在599章下的受限處所工作(例如健身中心集團),眼看多數同事獲批,自己竟不獲批, 可謂莫名其妙,而有標準成疑, 有一個HR職位的僱員Mark告訴我, 他一知道政府推出此計劃, 已組織和統籌合資格同事一起申請,諷刺的是最熟悉計劃而又合資格的Mark竟被拒!
就此,筆者有五點建議, 改善計劃流程:
㇐、 補交時限只有 5 日,申請人未有足夠時間收集所需資料,希望有關部門可延⾧時間;
二、 收集補交資料的工作由外判承辦機構承包,各承辦商採用的收集資料方法和聯絡方式不同,有要求當時人現場提交資料、有要求網上登記、有要求以電郵提交;申請人未必懂得使用電子途徑提交,希望部門要求承辦商增加收集渠道和方法,便利不同申請人的需求;
三、 網上補交資料輪候時間⾧,而提交資料後,如遇出錯或再有遺漏,又未能修改補救,希望政府提升系統,縮短輪候時間、容許修改出錯資料,以免拖延補交資料的程序;
四、 有市民反映「計劃」沒有上訴機制,令被拒絕申請的市民申訴無門。
五、審批標準差異巨大, 有受限處所的員工反映, 全體合資格同事一齊申請, 竟同時出現獲批、處理中、不獲批三種情況。而且不獲批的個案更是『原因不明』, 在沒有要求補交資料的情況下卻指因為沒有限時交資料已遭拒絕。統一及公佈審批標準非常重要。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設立原意是紓緩打工仔女在疫情下的經濟困難,我們希望處方本著「計劃」設立的初心,改善補交資料的機制、提供上訴渠道,讓有需要的市民在困境中得到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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