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青年人自置居所比例創23年新低
立法會秘書處最近發表了「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研究簡報,從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包括概述自置居所帶來的社會效益、描述1997 – 2019年期間自置居所比率的發展趨勢、自置居所戶主的主要社會經濟特徵及其變化,以及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的影響等。
在報告中,指出了本港自置居所比率,由2004年高峰的53.4%,跌至2019年的49.8%,創近20年的新低。而香港的自置居所比率,較其他的經濟體系,如南韓、日本、澳洲、台灣以及新加坡的均為低。而研究簡報未有提及的數據,是公營房屋的自置居所住戶在公營房屋的家庭住戶總數,亦由2004年高峰的35.3%,下跌至2019年的32.1%。
另一個較令人留意的是,提及到35歲以下的年輕世代戶主在整體自置居所戶主中的比例,在23年間由22.1%大幅收縮至7.6%。筆者雖然認為這點發現並不感驚訝,但著實反映了現時青年人置業的困景。研究簡報提及,35歲以下的年輕人士於1997年成為自置業主的機會較高,當時有多達198,000名這類年輕戶主,約佔整體22.1%,但隨著置業負擔能力不斷惡化,至2019年已大幅縮減至僅98,000人,僅佔整體7.6%。而且,首次置業人士的平均年齡,於2019年更推遲至44歲。
從宏觀上看,私人住宅售價飊升,單位面積更趨向納米化,而在公營房屋政策中,青年住屋的優次亦被放置於最後的考慮之列,不論申請公屋、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等,均以長者為優先,置業機會困難。筆者同意應優先照顧長者的住屋需要,但同時也可以調整部分政策,藉此提高更多青年人及青年家庭購買資助房屋的機會。其中,房委會推行「白表置居第二市場計劃」,在最新一期居屋計劃中,「白居二」計劃的名額調高至4,500個,但家庭與一人申請者的配額比例仍只維持於90比10,筆者認為隨著配額增加,也可以調高一人申請者的配額比例,讓青年可以透過計劃購買資助房屋,提供更多住屋的選擇。
此外,在現時的居屋計劃中,按不同人士的類別安排揀樓的優先次序,除受屋邨重建影響的居民獲絕對優先揀樓外,家有長者的家庭也獲得較優先的機會,其次為其他類別的家庭,最後是一人申請者。筆者認為,也可以在其他家庭類別當中,為家有兒童的青年核心家庭提高揀樓的優次,回應他們的住屋需要。
研究報告中,指出了自置居所對家庭至為重要,如保障人身安全、提供個人空間、穩定情緒,向上社會流動及累積財富,亦為整體社會帶來顯著效益,如培養歸屬感及公民意識、增強投票意欲及財富公平分配等。筆者認為,青年住屋的訴求,不能繼續忽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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