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為什麼選舉改革重點放在選舉委員會身上?
全國人大會議即將審議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草案,當中最關鍵的是對選舉委員會的「重構」和「賦權」,不但調整與優化選委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而且賦予選舉委員會更多更大的權力,除了繼續選舉行政長官之外,也賦權選委會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並且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介紹草案時就明言,這是今次改革總思路的核心。
中央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規劃,是以選委會作為主要抓手,既是「重構」更多是「賦權」,在改革之後,這個「超級選委會」將成為香港選舉制度中最重要的機構,肩負多項權責,包括選舉行政長官;產生立法會議員;提名立法會議員以至選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議席,重要性無與倫比。
對於這次對選舉制度進行大手術,有泛民學者認為是政制大倒退。但與其說是倒退,不如說是回歸香港選舉制度的傳統,回歸後的首兩屆立法會選舉,本來就是由選委會產生部分議員,直至2004年後,才退出立法會選舉的角色。現在恢復選委會功能,原因是目前的選舉制度已經走上彎路,選舉背棄了「一國兩制」的初心,產生了一班破壞「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議員,這樣的結果是民主的進步還是倒退?評價一個選舉制度,應以結果論判斷,要看選舉是有利社會和諧、有利繁榮安定、有利市民福祉,還是製造分裂、撕裂社會、阻撓施政。如果是後者,正說明選舉走上彎道,回歸傳統有什麼不妥?
至於以選委會改革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原因有三:一是選委會制度最能體現均衡參與,最能夠兼顧不同界別利益。均衡參與不是以人數來決定,不是誰多票誰就大曬,而是不同界別都能夠均衡參與到選舉上,選出各自的代表。香港選舉不能走上西方民粹式對立撕裂的邪路,由特區成立第一天起,均衡參與已是香港選舉的核心元素。賦權選舉委員會將更能發揮其廣泛代表、均衡參與的作用,令香港的選舉更加完善,更能體現各界參與,更能體現各界利益。
二是以選委會為主導的選舉制度能夠設立更有力的「安全閥」。要落實「愛國者治港」,除了要為愛國者釐清標準之外,更要在制度上將反中亂港者趕出局,通過「重構」和「賦權」選舉委員會,令其擁有提名、選舉等權力,將可為「愛國者治港」設立「安全閥」。這樣,既可保障愛國者能夠保持對立法會選舉的主導權,也可令企圖利用選舉奪權攬炒者「望峰息心」,「港版顏色革命」在香港將再沒有任何運作空間。
三是理順及整合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草案說明指出: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一大重要原則是,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制度,維護行政主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架構和運行機制,支持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和治理體制機制順暢、有效運行。
這說明選舉改革的一個目的,就是要重塑特首行政主導架構,強化行政主導,從而提升政府的施政能力,破解各項社會民生深層次矛盾。讓選委會負責選出特首及產生一定比例立法會議員,將有利於行政與立法的合作,始終選委理所當然支持自己選出來的特首,必定認同及支持其政策,這等如讓特首在立法會有了自身「班底」及穩固的支持,不但有利政府施政,更有望緩解以往香港「兩權」衝突對立的局面,這是中央改革選舉制度的一個目的。
可以預期,選委會未來將扮演香港選舉制度最主要的角色,通過對選委會提升地位、擴大規模、強化功能,重構賦權,從而在香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這是一個精密部署、釜底抽薪的全面改革,也是一次讓香港撥亂反正的大手術,中央「為之計深遠」,旨在的是香港的長治久安,而不是為了趕絕反對派。要將反對派清除出建制是難事嗎?如果只為了趕絕反對派,又犯得著要如此大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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