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區議會選舉需要改革 倒污水不要倒掉嬰兒
對於至今仍未「完善」的區議會選舉,新任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長麥美娟表示,目前仍在檢討研究階段,未有定案,她並指相關檢討離不開《基本法》第97條,日後區議會以甚麼形式出現,相關成員產生方法等,都要圍繞「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定位,現時政府未有具體方案。
同一時間,近日卻傳出最新的地區行政改革方案,區議會將不復存在,也不會再有民選議員,政府將設立新的地區架構,例如類似分區委員會的組織,向市民提供社區服務,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並發揮培養參政人才的功能。這個架構的成員人數,未必比目前區議會議員的數目少,只是不再由民選產生,而直接由政府委任產生。對於取消區議會,有關說法是區議會不屬政權機構,現行的「資審會」只會處理政權機構例如特首、立法會參選人等,這樣區議會的安全系數將得不到有力保障。
然而,以這個理由取消區議會另起爐灶,理據並不充分,沒有「資審會」,大可以設立一個專門負責非政權機構的審查委員會,這不是甚麼難事,因此將區議會「連根拔起」似乎並不合理。至於說因為2019年區選所出現的亂象而要另搞一套地區架構,並以全委任方式取代,雖然消息是耶非耶不得而知,但如果屬實難免有「大炮打蚊子」的感覺,等於將污水與嬰兒一併倒掉,好的壞的都一併倒掉,這樣的方案是否最符合香港利益,值得商榷。
現時區議會選舉制度的問題,主要有四點:一是缺乏有力的把關及門檻機制,對參選人缺乏審核,中門大開,令區議會一度被反中分子佔據。二是區議會的單議席單票制放大了選票的槓桿效應,些微票數差距都足以引發議席的大地震,就如2019年的區選,造成選舉不公。三是選區過細,約17,000人設立一個區議會民選議席,令到地區被劃分得支離破碎,一個屋邨動輒被分為幾個選區,往往只照顧自身選區的選民訴求,缺乏宏觀視野和大局觀。四是在單議席單票制之下,容易造成兩陣對壘的情況,對於大黨或大的地區組織有利,但其他人要參選卻不容易,導致區議員來源高度單一化。
但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改革解決,包括設立一個專門負責區議會參選人的審查機制或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批區議會參選人資格,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在香港選舉得以「全覆蓋」;在議席分配上可以採取直選、間選以至委任的混合制,從而讓不同界別、不同背景、不同專業人士都有機會進入議會;直選選區可以大幅整合擴大,並且參考立法會地區直選的「雙議席單票制」等,都足以從制度上解決區議會選舉出現的問題,通過制度「完善」重新恢復區議會的職能。
始終,區議會制度自1982年開始,已經有了40年的歷史,當中不斷發展從未中斷,市民已經習慣了區議會制度。雖然近年區議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卻不能一筆抹煞其角色和地位。作為香港選舉制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區議會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基本法規定下的地區諮詢組織,也是一個民選的議會,多年來在地區事務、居民福祉以及培養政治人才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更是香港有意從政者的一個重要起步平台。取消區議會,另外成立地區組織並採取全委任,在區政上或許影響不大,但對於培養從政人才,建立治港人才庫,以至推動下情上達,發揮監察作用,顯然不及原來的區議會。
「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區議會。區議會選舉一向是不同政黨經營部署、有心從政者參政議政的平台。對從政者而言,選舉就是一個磨練、選拔、大浪淘沙的過程。委任制當然也有其好處,能夠讓更多不同界別的精英加入議會,但兩者不是非此即彼,不是直選就要排斥委任,委任就要去除直選。完善後的立法會同樣設有三個界別,彼此互相配合,區議會同樣可以直選、間選以至委任並行,既選且舉,選賢與能,關鍵是直選應該保留。選舉制度有問題完全可以在制度上解決,現在區議會要倒的是污水而不是嬰兒,在制度改革上實在不宜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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