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承平:區選新方案就是撥亂反正
2019年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是在「黑暴」尚未平息、社會充斥着所謂的「五大要求」的氣氛下進行,結果是大批「黑暴」分子、「港獨」成員紛紛粉墨登場,令到區議會成了反中亂港、篡奪香港管治權、推行「顏色革命」的大台。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港區國安法》,並即時在香港實施。之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要求除立法會議員外,區議員也須宣誓就職,並訂明被認定違反誓言或沒能有效宣誓的,將被禁止參選五年。接着,全港18區現任區議員分批宣誓。至此,區議會第一階段的撥亂反正工作總算完成。
然而,2019年區議會選舉暴露出的問題,並不會因為對區議員的宣誓要求而有所改變。區議會的問題不單單是選舉問題,還涉及到功能的重新定位與完善、與特區政府的關係理順、及與政府溝通管道的暢通等等。藉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最後一塊拼圖---區議會選舉,特區政府將對區議會選舉方式、架構、功能進行重新設計、重新佈局、重新定位。2023年5月2日《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推出,就是特區政府就區議會提出的改革方案。新方案建議,新一屆區議會將改由直接選舉與間接委任議員組成,其中直選議席佔20%。
方案出爐後,引發各界討論,對於持肯定的意見,這裏不再贅述。對方案有異議部分,經筆者歸納總結,基本可分為五個方面。以下是針對這些不同意見,所進行的評析與駁斥。
第一,「將議會部門化」有問題嗎?民主派人士質疑特區政府認為區議會應當配合政府,是將議會「部門化」。區選新方案其實是回歸區議會的「初心」。 按照《基本法》,區議會是一個「非政權性」的、由特區政府設立的、配合特區政府在地區上治理工作的事務性機構。設立區議會的本意,是要提升特區政府在地區上的治理能力和水準,從而提升特區政府的整體治理素質和管治威信。如果說《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被理解為「將議會部門化」,其實也並沒有脫離《基本法》的原意。
第二,獲委任的議員不等於要附和政府。民主派人士擔憂,循委任途徑加入的議員只會附和政府、阻撓民選議員對政府問責,不會重視市民期望。這其實是一種偏見。受政府委任的議員身上有一種責任,就是必須向政府反映地區的民意;若僅僅附和政府,社會還需要這些議員幹嗎?區議會選舉新方案,恢復2015年之前的委任議席,實際上是回歸「行政主導」的一部分。「行政主導」其實一直是末代港督彭定康之前港英政府的主要管治模式。
第三,回歸多元化選舉模式不是對市民的不信任。香港民主派人士稱,區議會選舉新方案反映特區政府對市民的不信任。此觀點明顯站不住腳。大凡選舉都可分為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在實行選舉制度歷史較久的西方國家,都存在直接選舉為主或間接選舉為主的不同模式;有國家或地區的選舉過程甚至將兩者結合。如美國總統大選,起初是直接選舉,但是計票過程以哪個候選人奪得選舉人票多少為取勝標準,卻包含了間接選舉的成分。
第四,希望做到100%的政治安全,是避免重蹈2019年的覆轍。有評論員評論區議會新選舉辦法時說,特區政府顯然希望做到100%的政治安全,但這是否等於取得民心是個疑問。《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一環,避免2019年「黑暴」綁架選舉的情形再現,杜絕區議會淪為「黑暴」、「港獨」的平台。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指出的有區議員危害國家安全,鼓吹「港獨」,助長「黑暴」;整頓區議會組成是要確保區議會「去政治化」。
第五,完善地區治理不僅服務政府還要服務市民。民主派人士稱,政府現在希望議會將來要服務政府,覺得這值得商榷。首任特首董建華時代政府「殺局」之後,特區政府在地區中角色有所缺失,服務功能有所弱化,溝通管道時常不暢;新時代的區議會將填充不足,彌補缺陷,完善管道,打通下情上達、上下貫通的經絡,令特區政府管治血液暢通,機體健康。為達到這種要求,新的區議會就不僅是服務政府更是服務基層市民。因為,完善地區治理中,區議會僅僅是一部分;聯繫特區政府、溝通基層市民、解決地區困難等等,還有賴於設置在基層的各種政府服務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網絡,如各區的撲滅罪行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等等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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