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劏房租務管制撥亂反正

2021-03-10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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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最新公佈,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上升至5.7年,一般申請與配額及計分制下的申請宗數,合共約25.3萬宗。由於樓價高、租金貴,公營房屋供應短缺,輪候公屋時間已不斷延長又延長,不少公屋申請者只好棲息於呎價高於豪宅的劏房等不適切住房之中。根據去年年底公佈的《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中,推算出現時約有12.2萬個住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房之中,而其中有約近9萬戶居住於分間樓宇單位內,估計人數逾21萬。

政府於去年4月成立了「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全面及深入研究租管的可行性,而至今年2月初,特首林鄭月娥已表示,將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內,就制訂「劏房」租務管制,提交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據悉,研究工作小組大致完成了三項專題研究報告,分別為事實、情況及社會專題、經濟及法律研究等,亦正全速撰寫報告,預期於三月內完成,並提交予政府作考慮。

筆者支持對劏房恢復適當的租務管制,鑑於現時租客與業主之間的議價能力不對等,租客的租住權保障不足夠,單靠市場自行改善根本不可行,透過實施租務管制,可令租務市場能撥亂反正,朝着平穩的方向發展,對租客及業主也是有利的。

筆者所屬的團體,最近公佈了對於劏房租務管制的倡議,觸及若干較爭議的內容。首先,在租務管制的適用範圍上,由於要清晰界定何謂「劏房」相信殊不簡單,可從較寬鬆的尺度,如在一個單位中有兩個或以上的租住租約,便須受到規管,相信涉及的範圍會較廣;不過,對於現時工廈劏房,若引入租管可能存在矛盾性的爭議,即會被外界認為政府承認了工廈劏房合化法。然而,從現實上來說,工廈劏房存在已久,若租管迴避了這類住房,繼續視若無睹,相信只會進一步激化誘因。安全誠然是首要考慮因素,取締工廈劏房的執法工作必須要繼續,租管也應適用於這類住房,兩者性質實有驅別。

至於設立優先續租權方面,因應不少劏房租客正申請公屋,而申請時間也頗長,建議在優先續租權上,設立稍長的租賃期保障,如最長的租賃期至6年,每兩年為一個租約期,即租客可優先續租單位多兩次,減少被迫遷的機會。而在續租的租金調整幅度上,由於政府現時未有就劏房租戶訂立入息的指數,難以按租戶的實際負擔能力變化訂出調租的標準,可考慮借用現時香港房屋委員會的租金調整機制,作為劏房單位的調租幅度指標,並跟隨設立加租一成的封頂上限。誠然,公屋戶的入息變化不能完全類比於劏房戶家庭,但不少公屋戶也來自於基層,相信具有一定的兼容性。

最後,雖然可透過上述措施規限加租,但業主仍可以通過大幅提高單位的起始租金,以彌補往後加租的損失。筆者支持應訂立起始租金的規定,可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對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為基礎,訂出劏房的起始租金。目前,差估署未有備存劏房等住屋類型的租值資料,若透過現時整個單位的租值評估,或會低估了劏房的租值,業主將少收了租金,現實上或會降低了業主出租劏房的誘因,減少了供應,可考慮在現有評估單位的租值上作加乘,以平衡業主與租客的權益,減低對市場供求的影響。

研究工作小組將會於三月內提交報告,立法工作也會隨之進行,但筆者期望在啟動立法工作前,能有空間讓社會各界就報告的建議內容充份表達意見。恢復租務管制之爭已多年,藉着今次進行全面的研究及探討,期望能給社會一個穩妥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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