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政府會強制人民接種疫苗嗎?
有人認為,打不打疫苗應留給個人自行選擇。若政府用行政手段強制人民接種,可視作侵犯人權,港人應齊心合力加以反對。
這種說法,只講理念,不講現實;只能維持政治正確,卻沒法解決現實世界的問題。政府會否強制人民打疫苗,很視乎疫情的嚴重程度與人民對打疫苗的自覺程度。
如果疫情會像SARS那樣自行消失,或人民都能自覺地盡快接種疫苗,那政府自然沒有必要自己出手。但如果疫情發展到像印度那麼嚴重,而人民又不願意主動去接種疫苗的話,那政府就只好強制人民接種,再也顧不到那麼多的個人選擇。
現實是類似的事情早有發生,年前我去南美洲旅行的時候,就被逼要打黃熱病疫苗,否則會申請不到當地的入境許可。沒有人指責當地政府的要求違反人權。
其實,政府的其中一項功能,就是要制訂出一套大家都得遵守的規矩,以便社會上的人可以一齊生活。這些規矩都會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了個人的活動空間。為了交通安全,行人不可能不顧交通燈而自己亂過馬路。由此可見,政府是有權按社會的整體需要,而對人民的自由作一定規限的。
以強制隔離為例,難道這沒有損害個人自由?一個人可能自己並無犯錯,只是鄰居受到感染;為安全計,政府只好把所有可能受感染的人一併隔離,在確認他們沒有受感染之後,才放他們自由活動。從人權的角度而言,這樣很難說得過,但很多自由國家,現時都在這樣做。
黑死病肆虐的時候,人們曾恐懼到把受感染的村落封鎖,不許裏面的人出來。有時甚至會出現放火燒村的悲劇。我曾看過一齣荷李活電影,講美國受到一種源自非洲猴子的病毒入侵。這種病毒傳染性極強,死亡率極高,而美國政府卻一時未找到克制辦法,唯有出動軍隊把懷疑受感染的地區封鎖,甚至打算把區內的人,不管是否已受感染都一併殺掉。電影雖是虛構,但亦可反映,人為了對抗疫情,採取的方法可以去到多麼極端。
香港的疫情未算嚴重,但世界仍有很多地方疫情仍未受控。香港是一個沒法自給自足的地方,無法完全與外界隔絕,因此總會反覆受外邊的疫情拖累。如果沿用現有的方法來對付一再在香港出現的疫情,社會的代價會很大。一年兩年還可以「頂硬上」,但長期拖下去,香港就會變成死港,大家都沒有好日過。
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而香港仍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肯接種疫苗的話,不排除政府會立法,強制所有身體狀況適宜打疫苗的人都要接種疫苗,以助香港早日出現群體免疫的效果。我相信,其他自由國家,若果出現類似的情況,亦一樣會這樣做。
文章原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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