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從內蒙空降主席看北京治港用人
內蒙古自治區上周更換政府首腦,由呼和浩特市委書記王莉霞接替布小林擔任代主席。王莉霞雖然是蒙古族,但並非「純蒙」,是改革開放以來首位並非在內蒙古成長的自治區政府主席。這是中央政府治理邊疆思路的改變,彰顯強化民族融合,當中亦可窺見北京治港用人亦可能出現調整。
內蒙古此前共有十一任主席:烏蘭夫、騰海清、尤太忠、孔飛、布赫、烏力吉、雲布龍、烏雲其木格、楊晶、巴特爾及布小林。除文革中「軍管」的騰海清將軍與尤太忠將軍外,其他均為蒙古族,而且都是在內蒙古出生或者成長,長期在內蒙古工作。當中烏蘭夫、布赫、布小林更是祖孫三代,前無古人,亦將後無來者。
根據憲法,自治區主席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王莉霞雖然也是蒙古族,但在遼寧出生、讀書,後來又長期在陝西工作,相貌氣質完全「漢化」,相信父母有一方是漢人,2016年才調內蒙古工作。某個程度而言,她也是內蒙四十多年來首位空降主席。
這是中央政府治理邊疆,尤其是幹部路線的調整。事實上,不管是內蒙古,還是廣西、寧夏、新疆,漢人的人口數量都遠高於當地的蒙古族、壯族、回族、維吾爾族,不少人對這種少數民族擔任主席的硬性規定都有看法。
中央近年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淡化民族差異。王莉霞擔任內蒙古主席並非個別現象,寧夏自治區主席咸輝亦是甘肅的回族。去年,熱能專家姚強擔任新疆大學校長,改變了維族掌舵的傳統。原中紀委副書記陳小江擔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成為六十六年來首次漢人民委「掌門人」。
中國政府當年對港提出「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構想,其實也借鑒了中央政府1951年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的「十七條協議」。「十七條協議」後來隨著達賴喇嘛出走而灰飛煙滅。如今,經歷2019年的暴亂之後,中央透過在港實施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牢牢掌握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幹部任用的思路也必然出現調整。具體而言,港人治港雖然不變,但必須是愛國者治港,「港人」的定義亦隨之調整。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在外國無居留權。香港四任特首,除了首任董建華12歲(1949年)由於政權更迭由上海遷居香港,其他三人都是土生土長。這並非偶然,而是香港在七十年代經濟騰飛之後,形成了帶有「排外」意識的香港人身分認同,「純港人」更容易獲得認同。
曾蔭權當年為了保證自己「絕不會出賣香港人」,強調「我飲香港的水長大,身上流著香港人的血」。已故的許曉輝女士當年擔任民政事務局副局長,她雖然在內地出生,但在香港接受小學、中學、大學教育,又留學劍橋,完全符合精英標準,《壹週刊》記者也要千里迢迢跑到福建幫她「尋根」,將她「染紅」。
隨著中央治港思路調整,愛國者治港是主旋律,不再強調「純港人」,以強化國家認同。選舉委員會已經安排了席位給同鄉社團、內地港人團體。未來的特首人選,「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仍是必須的,但如果跑出李小加式的人物,亦不令人意外。至於行政會議、立法會和政府高層,亦會冒出一批「新港人」。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紫荊黨的橫空殺出有一定合理性,當然它暫時看起來還不成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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