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為何港府每人派五千依然推不動電子支付?
筆者從事支付行業,就電子消費券計劃觀察到不少值得一提的現象,恰好計劃推出至今已經差不多一個月,不少人收到的第一期2000元金額已經用完,可以做一個階段性總結。根據政府的說法,計劃有兩個目的,一是刺激消費,二是推動電子支付。對消費的刺激作用如何,坊間已有不少論述,筆者就不再多費唇舌了,但對於電子支付的推動作用則著墨不多,筆者想結合自己的專業展開一談,先說結論,就是計劃對電子支付在香港的推動作用極其有限。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吹噓計劃促使香港四家儲值支付平台已新增超過120萬個消費者的帳戶,並增加了逾2.8萬個接受電子支付的商戶,看似成果不錯,但其實根本就是玩數字遊戲。根據筆者掌握的業內非公開數據,不少人在用完2000元之後其實就恢復原狀,不再使用為領取消費券開設的電子支付工具,轉而使用原來的支付方式,一些新開通電子支付的小微商戶的收款額也急劇下跌至近乎零。
可以預計,消費券計劃全部結束後,這120萬個賬戶當中的絕大部分將轉為休眠,由於缺乏使用者,2.8萬個商戶中也有不少會將收款工具束之高閣,甚至終止服務,畢竟沒有幾個人願意為一年到頭也用不了幾次的東西付費。如果一切都將恢復如初,那麼政府推動電子支付的目的也就等於失敗了。
其實,政府要推動電子支付,將八達通納入計劃就非常值得商榷,因為港人早已至少人手一張八達通,根本不需要推廣。尤其重要的一點是,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八達通並不算電子支付工具,因為它不符合兩大標準:第一,電子支付工具的載體應該是智能電話而非實體卡,就像同樣具備感應式支付功能的Visa payWave和MasterCard PayPass能算電子支付工具嗎?儘管現在可以在智能電話開通虛擬電子八達通,但只限指定牌子的指定型號電話,根本無法做到普及化,這次領取消費券的八達通,絕大部分也依然是傳統的實體卡。第二,電子支付工具應該可以跨境使用,但現階段八達通在海外根本毫無用處。
綜合各方數據,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人選擇經八達通領取消費券,也就是說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選擇真正的電子支付工具,而這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貪圖其它平台有更多配套的優惠。當局吹噓新增超過120萬個賬戶,但考慮到部分人同時擁有幾個賬戶,因此新增的電子支付工具使用者相對於全港人口而言比例也非常有限,再加上當中不少人將來未必會繼續使用,因此筆者才認為,計劃對於電子支付工具在香港的推動作用非常有限。
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在於香港還沒有形成電子支付的完整循環,在某個環節就會斷開,無法展現出電子支付的便利。例如一些小微商戶收到錢後,並不能以電子支付的方式去進貨,還是要去銀行提款,而本來他們可以用收到的現金直接支付貨款,那麼以電子支付來收款等於增加他們的工作量和成本,自然就會抗拒使用。然後,當一個消費者拿著電子支付工具發現到處都用不了,那麼他自然也會拒絕繼續使用。
因此,香港想要真正推動電子支付,正確的做法並非派發消費券,而是各界共同努力,打通不同環節的斷頭路,讓電子支付的便利能夠充分體現出來,那麼大家自然而然就會主動使用,根本無須政府刻意去推廣。現在政府以利誘的方式來吸引大家使用電子支付,但這個「利」不應是利益的利,而應該是便利的利,因為前者不具備可持續性,外在的利益一停使用電子支付的意願立刻就停,而後者可產生源源不斷的動力,內在的便利才能促使大家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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