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屋邨老齡住戶數目增加不容忽視
最近,運輸及房屋局公佈了2021年度的房屋統計數字,其中有一些數字吸引了筆者的留意。當中,截至2021年3月31日,約有172,900長者戶(即所有住戶成員皆為60歲或以上)居住於房委會公屋單位,佔了房委會公屋住戶總數約22%。而筆者統計了自2009年起的相關數字,當時數目約有100,300長者戶,佔公屋住戶總數僅16%,隨後總數及比例也持續上升,直至今年在房委會轄下約80萬個公屋住戶中,佔了22%,即大約每五個公屋住戶當中,便有一戶屬於全長者家庭(包括一人家庭)。
雖然上述數字未有詳細列出住戶的家庭成員人數,但當中不乏獨居年老長者,老齡住戶的數目有明顯上升的趨勢。而根據另一些數據,現時在房委會的租住房屋中,住戶平均人數至2020年為2.7人,較10前的2.9人有明顯的下降,再比對於20年前的3.5人,更下降了約23%,即反映出公屋住戶家庭人數持續減少;與此同時,公屋租戶的人均居住面積平均數於2021年為13.5平方米,較10年的12.8平方米為多,再比對於20年前的10.7平方米,更大幅增加了20%,與住戶平均人數的變化恰恰成為反比。
綜合上述多項數字,屋邨住戶的老齡化情況持續上升,筆者認為或由於部分家庭成員因不同原因須遷出公屋單位所致,如另行申請公屋、購買資助房屋,或因睦鄰關係、擠迫及擔心富戶政策等等,年長的父母輩最終留下來繼續居於公屋單位中。此外,現時房委會有推行「寬敞戶」的政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住戶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無須調遷,故此雖然人均居住面積平均數持續上升,但卻不等於公屋居民的居住空間因而有所改善。
屋邨住戶老齡化的問題必須得以正視,房委會作為香港最大住宅物業的業主,擁有約8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在配合「居家安老」的政策上須擔當重要的推動角色。除了提供住宅單位的硬件設施外,長者(包括獨居及雙老家庭)的情緒與健康支援服務也不能忽視。「孤獨死」的不幸事件在公共屋邨中時有所聞,隨著年長住戶數字的遞增,如何進一步締造樂齡社區,值得社會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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