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從李家超的政綱及對答說起
近日,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李家超先生公布政綱,覆蓋4大範疇,包括
強化政府管治能力
在土地房屋提速提量
提升香港競爭力
以及關懷社會和青年
香港坊間對李家超先生的認識其實不算太深,我們大概只清楚知道李先生出身警隊,期間表現出色,曾處理多宗轟動全港的案件。但他被提拔入政府工作後,實無太多關於他的新聞。
他加入政府後,我們唯一可以知道的就只有幾件主要事件。其一、他作為時任保安局局長,當然支持修訂《逃犯條例》。其二、在黑暴爆發後,香港政界及坊間不斷傳出以「獨立調查委員會」來清算警隊的聲音,據悉警隊出身的他,曾極力反對。其三、黑暴後期,警隊高層調動,由鄧炳強先生出任警務處處長後,整個動蘯的形勢才逆轉過來。其四、黑暴之威脅被逐步瓦解後,李家超先生升任為政務司司長,除了協助推動國家安全範疇的事項之外,他亦不只一次的代表港府與內地對接,商討處理疫情,並按內地的建議成立「專班」。特首林鄭決定親自處理疫情而推翻「專班」的安排則是後話。
如此說來,現有的資訊根本不多,我們小市民亦很難對李家超先生將來的施政作出預估。單純以近來李先生面對傳聞的對答及剛出爐的政綱,我們或許可以總結以下兩點:
1. 李家超先生強調「以結果為目標」,政綱標題是「同為香港開新篇」。簡單來說,就是「破舊立新」,並且「要做出成績」:
相比起來,林鄭當年的政綱是「同行建共識,經濟民生齊推進」。林鄭的政綱說得很動聽,也較具體,但她強調「經濟民生」的背後意思,就是「政治敏感」的議題將會是可免則免。或許林鄭只着重「經濟民生」也是不錯的建議罷?但這原來是要有「共識」作為前設。結果,現屆政府就用了5年時間,仍未能營造出所謂的「共識」,在政局關鍵時刻亦表現得退縮;最終保持了香港公務員政府原有的作風:「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單純以李家超的政綱標題中可見,似乎他有意扭轉及改變前代的施政文化。他的標題並沒有強調只做「經濟民生」,也沒有提及「國安」或「教育」等獨立範疇,這態度就是「該做就做」。在現實世界,我們也不可能凡事都百分百得到所有人的「共識」才執行。作為好的領袖或管理層應該有擔當,甚至乎在必要時力排眾議的為群眾找出路。
2. 李家超的政綱篇幅較短,言簡意賅
李家超先生的政綱只有9,100字,共32頁。相比起來,林鄭當年的政綱達20,000字,共52頁。梁振英先生的政綱更有27,000字,共60頁。簡單來說,李家超先生之政綱篇幅是比較簡短的。
坊間有分析認為,由於李家超在倉促間才決定參選,所以政綱較簡單。亦有評論員認為,李先生想為將來的施政預留空間,不想說得太詳盡。以上的講法,似乎潛台詞是認為前屆的冗長篇幅才算王道,但筆者反問,誰說政綱篇幅一定要長?現屆政府上台前的政綱夠長了,但又做出了甚麼成績?
筆者相信,這份相對較精簡及直接的政綱,算是李家超先生本人及其團隊的作風;這亦與他強調「以結果為目標」之講法相呼應。
至於,新政府上台後會否有大刀濶斧的改革呢?筆者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歷屆港府沿用與香港各界「協商」及「共治」之方式管理;李家超先生作為現屆政府的政務司司長,亦非傳統管治班子以外的成員,似乎不見得會有太激烈的革新。
但我們可以預期,上屆政府拋出的某些大計及藍圖,如切實可行的將會陸續「上馬」,不會再停留在「尋求共識」或「大辯論」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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