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茵:從志記鎅木廠看北部都會區發展

2022-10-14
林家茵
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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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70年歷史的上水「志記鎅木廠」,早前遭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有關地段而結業,廠方稱雖然獲政府提出1400萬元特惠補償,但仍不足以找到適合新址搬遷,要求給予更長寬限期。事件拖延多年,引起廣泛關注,反映收地發展一直存在很多困難,日後北部都會區如要強行大規模收地,將會面臨極大挑戰。收地從來不易,不少人以為收地條例真的是「尚方寶劍」,但這只是政府處理收地問題的最終法定程序,無助解決過程中面對的爭議。新一屆政府上場,正好是時候反思,未來北都區發展是否還要盲目地沿用這種收地模式,如「以結果為目標」,是否有其他更好方法去做到加快房屋供應這個人人想要的結果?

政府於2019年9月刊憲,公告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及其他法律,收回列入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前期及第一期的約68公頃土地,到11月去信通知志記須於2021年下半年遷出,有關期限先後延至今年的6月及9月。單是收回一間木廠,當中協調工作已要花許多時間,亦有機會面對民意壓力,更大問題是如要另覓地方供其繼續營業,將會更加複雜。事實上,政府早年在收回新界棕地發展之時,曾嘗試透過物色空置的政府土地供業務經營者以短期租約方式承租,甚至在新發展區預留空間規劃多層工業樓宇或露天業務用地,可是木廠似乎沒有得到這類安排。

政府在2019年就棕地的研究顯示,全港有1579公頃棕地,當中有1414公頃土地是有各式產業營運中,提供逾5萬個職位。這些產業隨着城市經濟發展,長久依靠新界原有農地作後勤用地,當局不能一聲令下就要所有產業終止營運,令大批人士失業。收地配合適當安置、提供過渡安排或協助轉型,是必須做的工作,如何可以加快呢?政府引入私人市場力量協助,或許是一條出路。本地許多發展商也有收購土地後重新發展的經驗,善於與持分者溝通,且在補償方案上可更有彈性和效率,例如發展商可安排用手上的土地與被收地者交換,或視乎情況考慮提供手上的土地、工廈或商廈的擁有權又或一定年期的使用權,這樣定能加快收地及發展過程。

需知道收回土地條例並非可無政策配合下任用的「尚方寶劍」,使用時除了要合法,還要合情、合理,才能獲得普羅市民支持。北都區發展範圍尚有許多私人經營產業,部份有多年歷史、甚至涉及大量大型機器,搬遷將涉及龐大的時間和成本,且較難找到合適搬遷地皮再經營。另外,這些公司多已與合作夥伴、該區市民有緊密聯繫,自然不想搬遷,故政府應先在政策上加強配合,包括先作宏觀規劃,檢視需要收回土地的產業發展情況,是類似廢車場般可輕易替代,還是因其產業功能或歷史而難以被替代,再按照調查結果和規劃需要,決定由政府處理還是交予私人公司做「一條龍」收地與發展。

「志記鎅木廠」相信不會是需要花時間協調的個別事件,施政報告即將出爐,冀政府認真考慮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多管齊下,加快與需要保留的產業商議好搬遷的時間表及選址,提供約兩至三年的足夠時間籌備,自然可做到皆大歡喜,在發展及產業所需上得到最好的平衡。政府亦應拆牆鬆綁作配合,例如於有關方案中放寬可發展的地積比,讓發展商收地後協助興建公營房屋之餘,也能提供更多私人單位賺取適合的盈餘,達至政府、發展商、被收地者、市民的多方共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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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承宇博士  20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