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強:完善地區治理 重回為民服務本心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早前出爐,方案堅持三大指導原則,包括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以及體現行政主導;內容則涵蓋了重塑區議會的組成方式、引入資格審查制度,以及強化地區治理架構等。過去一個周末,我積極向廣大市民詳細解說方案的詳情,並且呼籲全港市民一起支持方案,完善地區治理,讓政府可以更有效地服務市民,改善社區規劃,加強社區建設,讓我們的「家」變得更美好。
杜絕亂象出現 回歸《基本法》初心
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大量鼓吹「港獨」、「攬炒」,甚至是企圖推翻國家政權的人,騎劫了香港的主流民意,循第六屆區議會選舉進入議會。這些人不務正業,在議會肆意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助長「黑暴」,煽動對立。其後,國家打出《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的「組合拳」,並實施《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大量「港獨」、「攬炒」區議員拒絕宣誓或以各種藉口辭職,亦有人因宣誓無效而被「DQ」。截至今年4月,第六屆區議會共479個議席中,只有146名區議員仍留在區議會,以致地區事務陷入泥沼,停滯不前,廣大市民得不到應有的服務,拖累社會發展。
區議會污煙瘴氣、劣跡斑斑,歸根究柢是制度存在漏洞,被一些別有用心的「港獨」和「黑暴」分子利用,終日上綱上線,玩弄政治權術。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年4月來港考察期間,曾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典禮致辭時指出:「還能允許區議會再被反中亂港分子操弄,成為禍害香港的『柱腳』嗎?不能,絕對不能允許!」
夏主任為我們點明了區議會的前路,改革區議會必須要先以國家安全為核心,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杜絕所有反中亂港分子加入區議會制度。方案提出引入資格審查機制,任何參與區議會選舉的人士必須透過資格審查機制,決定其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才能確認候選人資格。在完善選舉制度後,本港先後進行了多場法定選舉,資格審查機制從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有效阻截非愛國者進入本港的治理架構,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值得堅持。
另外,我們必須確保區議會運作能回歸本意,發揮應有功效。而何謂區議會制度的本意,《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已作出詳細闡述:「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區議會的本質理應是一個區域性、且不具有任何政治成分和權力的諮詢架構。而《基本法》第九十八條則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直接指明區議會有何功能、如何組成等,完全按特區政府認為適合的方法去通過法律處理。近年來區議會嚴重偏離《基本法》有關定位,特區政府提出方案,使區議會回歸非政權性地區諮詢組織的定位,更好地發揮地區治理的制度優勢,服務香港市民。
(作者提供圖片)
加強行政主導 吸納社會賢能
方案提出重塑區議會組成方式,除了「直選」和「當然」方式外,亦將加入「委任」和「間選」。「委任」方式由政府直接任命,有助吸納地區資深和專業人士加入議會,在討論某些議題時可更為深入,亦能從專業角度提供具權威性的建言,為區議會增添不同專業領域的聲音,讓政府決策時有更全面的理解;而「間選」方式則由俗稱「三會」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及防火委員會的委員選舉產生,這些委員多年來紮根社區,對地區事務和市民需求瞭如指掌,絕對有能力選出勝任的區議員。
對於有意見認為,削減直選議席將減少區議會的認受性,是「民主倒退」,我絕不認同對此等歪曲失實的言論。事實上,直選並非民主選舉的唯一模式,亦未必能完全反映民意。根據中央2021年發表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指出民主制度並非只有選舉,而是「應當積極探索協商、諮詢、聽證、對話等多種民主形式」,「重在提升民主質量,追求實質民主」。直選議席的多寡,絕不是量度區議會認受性的唯一標準;具質量和質素的民主管治,最重要是「多元人才、均衡參與」。方案提出以多種形式組成區議會,更能吸引更多不同專業背景、有志服務社區的愛國愛港人士加入區議會,形成一個五光十色、背景多元的諮詢架構。
與此同時,方案建議由民政事務專員兼任當區區議會主席,我認為將有助加強行政主導,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更有效地策劃地區服務,並且優化地區治理的資源調撥,提高香港整體的地區治理水平;再配以優化地區治理架構的建議,包括成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將令政府更有效地策劃、推展地區服務。
保留當然區議員 安排值得支持
最後,方案建議保留27位鄉事委員會主席作為新界區議會當然議員的安排。鄉委會是政府與鄉民之間的重要橋樑,同時也是海內外原居民的民意代表,有其獨特的代表性;保留相關當然議席,有助維護新界鄉郊社會的和諧穩定。另外,未來幾年正值北部都會區發展的高峰期,各鄉委會主席紮根鄉新界鄉村地區數十載,深諳鄉情,必定能在北都發展上與政府衷誠交流,緊密合作。
在實施《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後,本港先後成功舉行了四場選舉,包括選舉委員會、立法會、行政長官,以及鄉郊代表選舉;如今在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下的區議會選舉,正是完善選舉制度和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最後一里路」。方案充分依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作出全盤籌劃,做到標本兼治;除了全面破舊立新,革除以往區議會發生的亂象外,亦標誌著香港實現良政善治邁向新的里程。我呼籲全港市民齊來支持完善地區治理方案,改善社區規劃,加強社區建設,讓政府更有效服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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