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不諳古代衣冠制度 穿啥「華服」?
(顏汶羽Facebook圖片)
之前的文章曾經提過,內地近年興起了一股穿着復古漢服的風潮,並在傳入香港之後,莫名其妙地把漢服稱作「華服」。以日前香港校董學會跟觀塘民政事務處合辦的活動為例,便稱作「親子華服好家風、書法齊創新紀錄」,但從訓詁角度而言,古文只有漢服一稱,所謂「華服」一詞不見經傳,疑似為今人憑空捏造,而且語意曖昧,讓人覺得有人視「華服」為漢服之同義詞,有宣揚漢族沙文主義之嫌。
當然,相比所謂「華服」的奇怪稱謂,部分港人由於本身不諳古代衣冠制度和歷史,更像以扮裝遊戲(cosplay)的心態,穿着今人復刻之漢服,因而鬧出笑話。以上述的活動為例,立法會議員顏汶羽亦有參與,並在訪問中稱自己穿了一套明代「錦衣衛的服飾」,又稱明代天子的親衞隊據說要保護皇帝,所以衣着要跟皇帝的龍袍相似,用以混淆刺客的判斷云云。
對明代衣冠制度稍有認識之人,均知顏汶羽之言實屬大謬。首先,從顏氏的穿着來看,其正式名稱為「賜服」,乃皇帝賞賜的特殊官服,其服色分别有蟒服、飛魚服、鬥牛服、麒麟服及虎、彪服。《明史。志第四十三。輿服三》便曾紀錄正德十三年:「尋賜羣臣大紅紵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
由於報章所涉的相片,未能拍清楚顏氏衣着的服色,但驟眼看像是網購的仿明代蟒服。據明代沈德符於《野獲編》所云:「蟒衣,象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正統初,始以賞虜酋。其賜司禮大璫,始於太祖時之剛丙,後王振、汪直諸閹繼之。宏治癸亥二月,孝宗久違豫,大安時,內閣為劉健、李東陽、謝遷,俱拜大紅蟒衣之賜,輔弼得蟒衣始此。」
不過無論顏氏所穿之服仿明代何種服色,上述文獻均證明藩屬君王、司禮太監、內閣首輔均有機會獲得賜服,決非甚麼「錦衣衛的服飾」。顏氏有此誤,可能跟近年內地的古裝影視劇,經常讓劇中的錦衣衛穿飛魚服行走,但據《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八》,明代只有在「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俱用丹陛駕。本衛堂上官、服大紅蟒衣飛魚、烏紗帽、鸞帶、佩繡春刀。千百戶、青綠錦繡服。各隨侍」。
是故,只有正二品的錦衣衛堂上官在皇帝用丹陛駕鹵簿時,才有資格穿大紅蟒衣飛魚服,千百戶已沒資格穿,像古裝劇中錦衣衛平日穿飛魚服行走,乃屬違制之舉。此外,錦衣衛堂上官穿着飛魚服與否,跟皇帝用何種鹵簿有關,如《大明會典》曰:「凡祭,太廟,社稷、俱用常朝駕。本衛堂上官、大紅便服隨侍」,決無所謂「混淆刺客判斷」之作用,顏氏之言疑似出自網上維基百科的瞎編資料。
更重要的是,由於賜服代表着明代皇帝之聖寵,其衣料必須由應天、蘇州、杭州府的皇家織造局所製,嚴禁坊間私自織造。據《明史。志第四十三。輿服三》所載,明英宗便曾於正統十六年下詔:「近來冒濫玉帶,蟒龍、飛魚、鬥牛服色,皆庶官雜流並各處將領夤緣奏乞,今俱不許」。換言之,顏氏應慶幸自己活在現代,否則他活在明代的話,非上朝時應根據其職級穿着燕服,若是私製蟒服的話,早已犯了越制之罪。
由是觀之,古代衣冠制度的部分規矩,雖屬封建的文化糟粕,今人確實毋須嚴格遵守,但部分今人既要仿效古人穿上漢服,並經常假借弘揚中華文化之名,穿着漢服在市面行走,理應基本了解一下古代的衣冠制度和歷史。像顏氏一樣身穿明代賜服蟒袍,卻不作明史典籍,胡謅自己身穿甚麼「錦衣衛的服飾」,又根據網上瞎編的資料,訛稱蟒袍服色與龍袍相肖,是旨在混淆刺客,實在是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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