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鼎:沒有理由允許游梁二人留在立法會
10月12日,新當選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和梁頌恆在宣誓就職時故意使用了針對中國人民的侮辱性詞彙。許多人對他們這種無恥行徑義憤填膺,並感到被嚴重冒犯。雖然公眾強烈要求他們嚴肅道歉,但游梁二人非但拒絕,更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無悔意。
鑒於此等公然惡行,以及二人違反香港《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我們認為他們不應再次宣誓就職。原因在於,當立法會秘書處當場要求他們依法宣讀誓詞時,即遵循《條例》附表2中訂明的誓言進行宣誓時,他們未予理會這一要求。由於拒絕依法進行宣誓,他們很可能已違反了《條例》第21條。在他們拒絕依法進行宣誓後,他們的宣誓程序已經完成,因此我們認為立法會主席沒有義務再次為他們執行宣誓。
而違反《條例》第21條的後果就是放棄立法會席位。這二人宣誓的法律地位將由法庭來裁決。但從政治角度來看,香港大多數人似乎都無法認同游梁二人令人震驚的舉動。莫說公開道歉,如果他們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表達悔意,那就絕對不應允許他們再次宣誓。他們的行為已經引起公憤。
10月19日,建制派別無選擇只能以退場來阻止他們的宣誓儀式。這對我們來說是非常特殊的情況。如果游梁二人無法認同並支持《基本法》,正如他們擁護“港獨”所佐證的那樣,我們認為他們實在不應繼續作為議員留在立法會。
外國發生過類似案例可供我們借鑒。支持愛爾蘭獨立的新芬黨黨魁亞當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亞當斯參加了英國議會選舉,當他贏下選舉後,被要求宣誓向女王效忠。但亞當斯對此表示拒絕,並決定當即辭去議會席位。
在很多人看來,議會席位及其酬金從來都不是亞當斯在意的主要因素。至少,他在這件事上展現了一致性。而與此產生強烈反差的是,在否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否認自身的國家認同後, 游梁二人似乎急切地想獲得作為立法會議員的各種利益和薪酬。若稱不上為徹頭徹尾的偽善,他們在這件事上展現出何等的雙重標準。
文章翻譯自China Daily香港版,原文:No reason why rebellious pair should stay in Le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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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文匯報/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