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覆核劉小麗議員資格 政府不應假手於人

2016-11-24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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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特首要求律政司研究介入覆核劉小麗議員資格。(大公報資料圖片)

高院裁決取消梁頌恆、游蕙禎兩人議員資格,而多名在宣誓時「玩嘢」的「自決派」及泛民中人,其議員資格亦被市民入稟挑戰。其中,在宣誓時宣讀所謂「開創民主自決之路」的誓言,然後以極慢速度讀出誓詞,翌日再在社交平台撰文指「宣誓是虛偽」的劉小麗,更是梁游之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高危人士。

雖然現在已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劉小麗的議員資格,但行政長官肩負執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職責,對於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議員,特區政府應該直接出手,沒有理由假手於人。

從原則上講,人大釋法已經表明,「自決」也是「港獨」的一樣,與效忠基本法的誓言相違反,在涉及「港獨」問題上,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有責任令「港獨」沒有生存空間。因此,特區政府主動提出司法覆核,既是名正言順,也是責無旁貸,以顯示特區政府打擊「港獨」的決心和意志。

從案件上講,高院裁決梁游失去議員資格,主要是考慮到兩人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均顯示他們不承認「一國兩制」原則、不願依照基本法作立法會誓言,因而裁定宣誓無效,而法官的理據就是兩人在宣誓時的種種言行。

現在劉小麗同樣沒有依法宣誓,更在宣誓期間讀出所謂「自決」誓言,並指「宣誓是虛偽的」。其言行已經證明她無意承認「一國兩制」原則,亦無意依照基本法宣誓,在性質上與梁游沒有分別。特區政府既然已對梁游提出司法覆核,斷沒有理由放過劉小麗。而考慮到由市民入稟,在資源上及經驗上都有所欠缺,為免再出現之前的「甩轆」事件,由特區政府出手是更為穩妥的做法。

從法治精神上講,劉小麗違反基本法和和《宣誓及聲明條例》,連立場親近泛民的法律界人士亦直指其議席高危,例如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形容「劉小麗比較危險少少」,不但因為劉小麗曾在Facebook透露慢讀意在令句子沒意思,也因為其宣誓方式有點問題。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劉小麗在宣誓當日每隔數秒逐字讀出誓詞,更在宣誓後於自己的facebook專頁發表針對宣誓的言論,對她極為不利,或令人質疑她並非真誠宣誓,令她要面對較大的風險。

這些都說明,劉小麗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界線,特區政府有責任捍衛法治,執行法律,現在眼見有人犯法,不自行提出司法覆核,而交由民間入稟,這種做法明顯說不過去。當年黃毓民、梁國雄在宣誓時搞事,結果主席沒有處理,反而自行決定為他們提供重新宣誓的機會,以顯示自身的開明和捭闔調和的政治技巧,結果卻樹立了錯誤的慣例,斷送了立法會的規矩,讓莊嚴宣誓變成政見宣示場。現在如果繼續抱持綏靖思維,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恐怕香港的亂局將難以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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