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劉小麗要「入閘」必須解釋的三個問題
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提名期將在10月2日開始,兩陣營的參選人已經浮出水面,現在的問題是究竟泛民PLAN A的劉小麗能否「入閘」?這不只當事人心裡沒底,就是泛民對此也是十五十六,所以才有李卓人「空降」作為PLAN B之舉。如果按照上次港島補選的把關尺度,劉小麗很大機會不能「入閘」,但上次九龍西補選同樣主張「自決」的姚松炎卻又成功參選,由於不同選舉主任的把關尺度不一,令各界對於劉小麗能否「入閘」仍然是群疑滿腹。
根據現行選舉條例,劉小麗能否「入閘」權在選舉主任。但在此之前,劉小麗恐怕要向選舉主任解釋三個問題:
一是劉小麗在被DQ後,多次發表要推翻中央政府的言論。其中,在去年9月28日紀念「佔中」以及支援被判入獄者的集會中,劉小麗就在台上宣稱﹕「這個政權是罪孽,我們要把它推翻,每個人都要有權決定的時刻。」在泛民人士中,公開宣稱要推翻中央的人並不多,甚至記憶中連「香港眾志」也沒有提出過,劉小麗的言論絕對可算是「出格」。
香港的政治制度是由國家憲法與香港基本法共同規定,參與公職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要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現實。這既是法律的要求,亦是政治的要求。劉小麗必須就其推翻中央政府的言論作出解釋,如果確實出自其口,這樣就需要判定,一個公然宣稱推翻中央政府的人,能否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是否具備參選立法會和出任公職的資格?
二是她以及其「小麗民主教室」的政綱是「民主自決」,與「香港眾志」的政綱如出一轍。上次港島補選,選舉主任在取消周庭參選資格時指出,周庭在提名表格列明政治聯繫為「香港眾志」,基於該黨認為香港可「自決」公投是否「獨立」,周庭作為「香港眾志」核心成員,定必推動該黨主張,從表面看來,她並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以此標準,劉小麗及「小麗民主教室」高舉的「民主自決」綱領,自然不可能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劉小麗需要解釋的是,她是否主張「民主自決」?如是,恐怕很難符合參選資格,如否,則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經「覺今是而昨非」。
三是劉小麗因違法宣誓被法庭取消議席,當時她在宣誓中私自加入「連結議會內外,對抗極權」、「推倒高牆,自決自強」,並且故意龜速宣誓,及後更在面書發帖進一步解釋其行為,指:「整個基本法,整個政制連特首,都未經過港人民意授權,所以根本非法」,而她故意龜速宣誓,是要令整篇誓詞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以「彰顯誓詞嘅虛妄」。這樣,劉小麗需要解釋她假如成功當選,會否繼續龜速宣誓,以「彰顯誓詞嘅虛妄」?如是,她自然不具備參選資格,如否,她是否承認當日的行徑是違法、是不尊重基本法?事實上,她自己亦指立法會的誓詞是虛妄,這樣的言論要令外界相信她會擁護基本法,看來並不容易。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已經表明「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所作宣誓無效,並會失去議員資格。雖然當中並沒有明確提到期限,但如果被取消議席的議員,可以在同一屆任期內通過補選重返議會,有關規定豈非形同虛設?以常理論,被取消資格人士至少當屆不能再「入閘」,否則如何體現懲罰?上次姚松炎成功「入閘」,但「幸運」的是最終落敗了,免除了一場憲制風波。但這次再有因違法宣誓而被取消議席的人參選,是否再次放行,必須考慮周詳。這次九龍西補選,議席誰屬當然重要,但樹立政治底線,建全選舉門檻,守好立法會大門,其實比一個議席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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