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是政治逼害,還是輸打贏要?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坐囚車入監。(文匯報資料圖片)
2014年9月,雙學三子在舉行集會期間,突然高呼「重奪公民廣場」,並煽惑他人衝入政府總部前地,被控非法集結罪成。律政司認為原訟庭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得直,最終三子分別被判監6至8月。泛民主派隨即批評政府政治逼害,並在週日發起「聲援雙學三子,抗議政治逼害」遊行,報稱5萬人參與。(編按:主辦單位其後澄清沒有足夠人手去點算遊行人數)
純粹從個人情感上來說,鄙人因為三人入獄而感到痛心,亦覺得律政司當日並沒必要提出刑期覆核。可是,泛民主派批評律政司的上訴乃是政治檢控,並把法院改判三人監禁,說成是政治逼害,便難以苟同。鄙人明白,泛民將三人判監說成是「政治逼害」,可能是政治宣傳上的需要,但是他們當日發動佔領一刻,明明清楚知道行動非法,同時承認自己曾策劃及參與行動。法庭是在三人證據確鑿之下判監,所謂「政治逼害」一說,從何說起?
正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日前的電視專訪中所言,上訴庭的判詞解釋了法院為何認為當晚集會有暴力,以及改判三子監禁的法律理據,屬於是一份正常的判詞。此外,三人如若不服上訴庭判決,認為判詞存在原則性錯誤,或存在有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可以申請上訴。
至於三人能否成功申請上訴,若是申請成功的話,上訴庭判決會否被推翻,最終仍需由終審法院決定。在此情況之下,泛民中人現在口誅筆伐,動員群眾上街,是否為了製造輿論,使法院在審批三人的上訴申請時,承受不必要的輿論壓力?難道他們不明白,蓄意將一次正常的法庭裁決,說成是「政治逼害」,或者使法官裁判時承受不必要的輿論壓力,也是一種藐視法庭嘛?
泛民主派不是一直聲稱,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他們必定捍衛到底嘛?為何現在打輸了官司,便立即口誅筆伐,動員群眾上街,意圖干預未來的上訴判決呢?若是法院判決對泛民不利,他們便大罵法院「政治逼害」,只有判決合乎泛民預期之時,才去稱讚法官英明的話,便不能怪人覺得他們輸打贏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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