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宜:李梓敬又應否參與補選?
李梓敬去年參選立法會但落敗。(文匯報資料圖片)
自由黨李梓敬在報章撰文,認為被DQ議員不應該參與補選。文章在網絡廣泛流傳,一些強硬建制派樂此不疲,繼續對被逐出議會的人多踩幾腳。筆者在一些場合和組織都有碰過李先生,不失為一名有想法的建制年輕新星,但近年的言論,特別是在立法會選舉敗選後,似乎偏頗了一點,特此簡單做點補選的形勢分析,看看他和建制派會否認為,放過個別 DQ 議員,專注做好大和解和跨黨派合作,會否更是俊傑們真正識事務的做法。
首先,筆者自去年已經多番強調和論證青年新政成立、組成和成員的可疑之處,從去年選舉替補梁天琦,到宣誓,後上訴至終審等,結果就是兩個議席被長期懸空,香港無端地吹起一股與前特首合奏的港獨怪風。既然他們都表態不參與補選,認為了無意義,一反當天義無反顧,誓要把港獨聲音帶進議會的初衷,李梓敬無謂提醒他們不適宜重新參選,因為梁游大概也有自知之明,對不起選民,也對不起支持者。
第二、羅冠聰及組織香港眾志,已經身陷牢獄。早前為了一個讀音被褫奪議員資格,假如年輕人,特別是眾志支持者看到李梓敬的文章,大約又會怪他是否沒有看新聞,羅冠聰已經從一名近年最優秀,準備工作做到充足的議員,被打成階下囚。不論是泛民、建制的政治家,大概遇到這些情況不會落井下石,留有餘地。當八十後步入中年,香港眾志和後起的年輕人卻是當打,到時寫幾篇建制派哪個人應否參與補選,隨時就拉倒幾名機會主義者,這樣議會又如何安寧,如何一起共建美好香港呢?
第三、參選立法會固然要明白和擁護基本法。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不見得在反對共產黨、批評中聯辦時,就等同不明白和不擁護那部小憲法。法庭判了被褫奪,不適合擔當立法會議員是結果,但因為他們一次的行為,而否定他們參選,以這樣的邏輯,大概曾經選過九龍西的候選人,不應該跨區到新界東參選,區議員擔任政治任命官員,以後也不應該再參與地區選舉。因為不是再於是否遵守法律,而是到底是否相信政治人物會否遵守競選承諾。同樣道理,一樣可以假設,任何人簽了確認書就是尊重和擁護基本法,只有在他違反的一刻,才能作出批評。應用在背叛政團,政治投機者及由泛民大踏步進強硬建制陣形,天天高舉愛國愛港的人身上,反而選民未必相信。而大概連遠在北京的官員,也暗暗讚揚泛民中人多少客觀理性地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只是在部分議題上提出比較尖銳的意見和批評。
近來林鄭月娥和團隊大吹和風,鼓勵政黨間多做務實的事,曾俊華也復出為公益事務和香港出力,不少建制泛民的新生代也在地區和政策上有合作和交流。撕裂的年代已經過去,與其在可憐受苦的人身上多踩一腳,不如多出一分力,做好自己,克己復禮,做個真正的政治家。
這樣,參與補選才來得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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