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再論修訂“富戶政策”的惡果
(大公報資料圖片)
自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2月9日會議上,通過了修訂“富戶政策”,隨之令不少公屋“富戶”或“準富戶”造成了困擾,人心惶惶。
房委會對於“富戶政策”實行的“雙軌制”作出了重大的改變,修訂為“單軌制”,即日後只要公屋住戶在家庭“入息”或“資產”超出規定 (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5倍或入息限額的100倍),以及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便要被“釘走”。筆者代表公屋聯會,於4至9月期間,出席了近30場由屋邨居民團體舉辦的居民會,逾2,600名居民出席,聽取了不少意見。
增加額外房屋需求
修訂“富戶政策”打擊了一批有長者成員的家庭,造成了不少家庭糾紛的情況。有長者成員的家庭超出資產的規定,這其實並不稀奇。過去不少公屋住戶都非常勤儉,積穀防飢,為退休作好準備。由於過去的“雙軌制”,須要在入息及資產限額同時超出規定,住戶才須要遷出;因此,即使住戶資產超標,由於收入低仍可繼續安居。然而,新政策下住戶為了規避問題,唯選擇刪除其他家庭成員的戶籍,以獲得全長者家庭的豁免,這衍生不少問題。
首先,政策違背了長幼共住(或稱“天倫樂”)的理念,較年長的家庭成員無法得到子女同居的照顧;而且,子女離開公屋,或被刪除戶籍後,直接影響他們將來繼承公屋的權利,關係造成磨擦。再者,在政策影響下,將造成更多分拆家庭的情況,須要租住居所或購置住宅,增加了額外的房屋需求,也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值得一提的是,房委會表示,實施新的“富戶政策”,目前無法評估能夠收回公屋單位的數量,未見其利已先見其害,這是政策未有充份諮詢的失誤。
遷離後難以購置私樓居屋
退一步說,即使公屋“富戶”家庭願意離開公屋,但也苦無出路,尤其對一些“低入息,高資產”的家庭影響最大。在目前高樓價的情況下,購買私人住宅物業談何容易!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私人住宅樓價指數升至336.8,連升16個月,首期成本高,按揭供款負擔相當之重。然而,在資助房屋的供應方面,仍然處於低水平,每期居屋的數量大約2,000間,約一半只供綠表家庭購買,“綠置居”目前仍屬先導計劃,未有後續的安排。“港人首次置業上車盤”的定位相信是在居屋之上,售價、對象仍要留待《施政報告》提出具體內容,而土地供應亦未有交待,欲要流轉,也缺乏房屋階梯。
另一方面,新政策未有顧及職業司機的實際情況,如的士、小巴、旅遊巴司機等。以的士車牌的價格為例,動輒升值近600萬港元,必然超出了富戶政策的規定,但這有別於其他的資產,因屬謀生工具,家庭入息未必超出規定。難道我們真的要求這類家庭,變賣、放棄謀生工具,以換回居住權?這是一種很荒謬的做法,房委會應該為這類家庭作出豁免,減低政策對他們的滋擾。
新富戶政策很大機會於10月1日正式生效,雖然10月份只有約1,000戶須作申報,影響較少,但在明年的4至5月期間,將會有高達20萬戶進行申報,影響面相當之廣。筆者當然希望政府、房委會可以煞停政策,重啟諮詢;但若政策誓要強行實施,也必須要作檢討,提出更多豁免措施,從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