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網約車合法化 保障消費者有理
Uber的問題一直爭議不斷,不論創科局或運房局都只懂要求Uber在合法的情況經營,卻鮮有提出新的解決方法,如規管Uber。警方偶然幾次拘捕行動,象徵意義比實際作用大。打開Uber Apps,仍然見到不少司機在線上,正正反映法律問題外,背後卻是一個經濟的供求問題。根據交諮會數據,在眾多投訴中,近半涉及公共交通投訴及建議是來自的士行業。優質的士可能是改善的士服務的其中一條出路,但是優質的士只佔全港一萬八千架的士之百分之三,即是每坐三十三次的士,才有一次機會享受優質的士的服務。
消委會新建議 解決供求問題的重要一步
消委會最近發表的報告,建議政府發牌規管「網約車」,分為「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共三款營運許可證,容許1500架網約車服務市民,並在許可證條款內容加入不少條件,包括司機背景審查、確保已購買乘客汽車保障等。一個完善的監管制度讓類似Uber的公司可以合法經營,同時又滿足市民的需求,而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壟斷行業之的士司機。
的士業厲聲批評香港將回到白牌車年代,卻令人大惑不解。白牌車既不受監管,又沒有保險,任何人都可以經營,但消委會的建議完全考慮到白牌車的流弊,其實是變相為的士業引入直接競爭。市民最不滿意不但是的士業差劣的服務態度,更討厭他們經常諉過於人,害怕競爭。
自由市場 應以消費者權益為先
「小政府,大市場」是香港一直賴以成功的基石。達爾文多年前已提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論,有競爭才有進步,當的士服務每況愈下,筆者實在看不到政府繼續保護的士業的理由。多年來,的士拒載、兜路、黑的劏客的情況並沒有改善,與其要的士自我修正,倒不如開放計程車服務市場,消費者才可以享受更佳的服務。
近日,支付寶攻入的士付款是難得的進步,不過網上亦有乘客投訴的士司機未就500元紙幣找續,惹來網上熱議。根據法例,若司機未能為500元或1000元紙幣提供找續,的確不屬違例。然而,當以電子支付為主的滴滴打車在內地盛行,拿起手機便可以付款,香港人仍為找續來網上公審,著實是多麼的諷刺。
有指的士業抗拒電子支付或八達通的原因是為了隱瞞實際收入,以作避稅之用。凡是以自身利益為先之的士業,值得消費者繼續光顧嗎?事實上,你我也別無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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