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婷:網絡判官現象令人擔心
近日,萬寧就77歲清潔工涉嫌盜竊印花報警一案,被網民洗版式攻擊。事件源於蘋果日報一則報道,內容大幅引述辯方內容,指保安員曾改口供,CCTV證實婆婆在翌日早上歸還印花及婆婆的身體情況。如果你細心看,報道中亦有提及婆婆向警方招認是因貪心偷竊,另亦有消息指辯方曾就提出自簽守行為了事,但遭律政司拒絕。釀成今次事件,萬寧當然需要負上責任,但網民的反應卻令人擔心。
萬寧應否報警值得斟酌
一間管理三百多間店鋪及數以千計員工的企業,在處理涉嫌盜竊罪行應有一套既定的指引及守則。不過,似乎在網民心中,萬寧員工有沒有跟守則處理或者是守則是否合理也不重要,總之年紀老邁、視力不佳的婆婆萬寧就應行使酌情權,私下解決,不應該報警。這對於企業來說是極大的挑戰,因為酌情權難有客觀準則,如果對七十七歲婆婆網開一面,那麼七十歲又如何呢?筆者當然不是一口咬定婆婆今次有盜竊意圖,只想與各位探討類似事件的處理方法。
為何律政司與警方堅持控告婆婆?
媒體只告訴大眾辯方的抗辯理由,但卻無法得知控方的指證的原因。婆婆在落口供時向警方招認,又曾提出自簽守行為,我們無法在法官判案前證實婆婆有罪,但這個認罪的意圖,卻不言而喻。婆婆當然可以用年老及視力不佳原因,在庭上推翻原有口供,不過這就視乎法官是否相信。如果有人涉嫌盜竊,又向執法機關招認,律政司仍然不控告,又好像說不過去。法官仍未裁決,網民就已經單方面宣判婆婆無罪,此風實在令人擔心,我們相信法治,還是相信個人觀感?
印花價值與保安員口供
今次事件火上加油的是印花的價值,客觀上印花本身沒有價值,如果要評估印花的價值,只可援引其他數據參考。於萬寧購滿五十元貨品就可獲一個,六百個印花即約三萬大元;另外在網上亦可用0.7元購買一個印花。不論前者或後者都不是一個客觀的估值,因前者估值不合理,後者是「黑市」價,但前者出現於萬寧口中則是一大災難。另外,保安員改口供一事又是另一個迷思,若然證人口供出現重大偏差,為何控方仍然控告婆婆?
故勿論怎樣,由萬寧報警一刻開始,就已經失去事件主導權,現在一切都來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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