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自決論」引火自焚 中央視主權問題重於議席得失

2018-01-29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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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主任以「香港眾志」參選人周庭鼓吹「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内容相違背,因而取消其參選資格。這次DQ周庭,實際是DQ整個「香港眾志」以及其他鼓吹「民主自決」的政黨及人士,一些人指此舉等如剝奪周庭等人的「政治權利」終身,雖然比喻並不恰當,但在周庭及有關人士未能提出有力證據顯示他們放棄「自決」主張的情況下,他們確實已經斷絕了進入議會及其他公職之路,這當然也包括黃之鋒以及早前被DQ的羅冠聰。 

這次選舉主任以周庭的倡議及言論違反基本法為由作出DQ,在上屆立法會選舉已有前例,當時選舉主任先後取消了「香港民族黨」陳浩天、「香港民進黨」楊繼昌、「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以及中出羊子等人的參選資格,理據就是他們或鼓吹「香港獨立」,或表明不擁護《基本法》。現在以此DQ周庭,在道理及法理上也是說得過去。 

「自決論」只是假議題 

周庭的「死因」是倡吹「民主自決論」,有人認為這沒有多大問題,並沒有違反基本法,這明顯是誤導市民,故意模糊「自決論」的原意。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约》和《聯合國憲章》,擁有「自決權」的人民有三種:一是處於殖民統治之下、正在爭取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的民族;二是處在外國軍事侵略和佔領下的民族;三是主權國家的全體人民。至於主權國家的一部分人民並不擁有「自決權」。香港明顯不屬於有關情況。在香港「自決論」本身就是一個假議題。 

更重要的是,「自決論」是要以「公投」決定香港前途,但香港既無「公投」制度,前途問題亦已全部解決,就是回歸中國,成為「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而不存在通過行使「自決權」取得獨立的「選項」。《基本法》正是「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度化、法律化,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現在「香港眾志」等人提出「民主自決論」,期望通過「公投」等方式來決定將來政體,甚至「脫離中國」等,都是沒有法律依據,更是對《基本法》的違逆以及對國家主權的挑戰,性質上是違法違憲。「自決論」引火自焚,選舉主任作出DQ也是依法辦事。 

立法會宣誓一役,全國人大常委會果斷釋法,一錘定音,已經說明中央在主權問題上絕不含糊。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七一講話」中,針對香港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劃出了不允許觸碰的四條底線,包括:不允許危害國家主權安全;不允許挑戰中央權力;不允許挑戰《基本法》權威;不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這四條底線,貫穿了中央對港政策思維。因此,對於「港獨」以至「民主自決」等「暗獨」主張,中央絕不會姑息,更遑論讓這些人成為香港特區的議員。 

自決派今後無可避免DQ

前一段時間,有一些建制派人士表示,不希望DQ這些泛民人士,怕會影響民意,從而打擊選情。這完全是從選舉的角度看待問題,而沒有從中央的角度出發。對政黨來說,議席是生命線,但對中央而言,議席得失遠遠及不上主權問題,建制派議席多一個少一個,亂不了大局,但中央的底線被逾越了,被模糊了,被習非成是了,問題才更大。所以,DQ「自決派」人士,不但在這次補選出現,在之後的選舉也是一個不可能動搖的原則。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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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政界中人因此分析,北京對這次香港立法會補選可能會採取折衷的方法,即允許多於四人參選,但四個議席之中有數個名額會是內定,其餘議席則由其他參選人公平角逐,候選人必須靠個人實力在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

    戴慶成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