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宜:公私營合作等同官商勾結?
土地小組公佈眾多土地選項的諮詢,其中一項最大爭議,又最受媒體關注的項目,就是推動公私營合作。不少人士和團體質疑此選項對發展商有利,造成「官商勾結」的情況,令私營房屋和土地規劃傾向地產發展商的一方。可是,公私營合作在過往存在已久,在透明的補地價機制下,官商勾結的情況並未發生,現時不少的評論,似乎把公營房屋和私營房屋供應混為一談,也忽視了私人土地財產及政府長遠造地規劃的問題。單單把土地發展上綱上線,卻又看不到實際的方案去解決和協助市民上車,這未必是最佳的辯論方法。
公共資源有限,單靠政府,其實亦難以一下子完成政府訂下的建屋量目標。因此,過往的公私營合作模式,就是政府向地產商招標,邀請地產商與政府共同發展公屋和居屋項目,銷售部分由政府負責,而地產商則可以透過商場、停車場的租務和屋苑的物業管理賺取合理回報。而過往的公私營建屋合作計劃,也非常順暢,未有太大的爭議出現。在過去幾年,受制於上屆政府造地和興建的公屋、居屋量低,只能滿足到少數正在公屋輪候冊排隊和其他希望買樓「上車」的市民,土地問題才持續困繞。政府在土地選項以外,更需要思考整體的房屋策略,否則即使有地,也未夠時間建屋回應市民需要。
在諮詢期間,社會各界應該把握機會,就土地選項發表大家的意見,毋須要在事前就將部分土地選項妖魔化,除了公私營合作的情況,高爾夫球場用途,填海等都是討論議題之一。任何討論,都應該有事實根據和講道理,而不應在事前就讓公眾有錯誤的觀感和產生偏見。發展內河碼頭也是另一些可以觸及的方案,並不一定跟保育生態存有對立。所以只需要各方妥善處理各部分潛在問題,所有土地選項都可以成為政府最終選擇的選項。
在過往的時間,政府已經在土地發展議員上花費不少時間,但都無功而還。未來的日子,政府和土地小組都應該持續積極地諮詢市民,讓各界人士都均可以透過諮詢表達看法,盡早在政策達成民意共識,採取先易後難的策略增加土地儲備,逐步落實各項房屋規劃,才可以解決當下的難題,令市民住屋難的問題盡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