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婷:愉景灣遊艇會事件 突顯市民認識法律不足
今時今日,市民對公司的形象要求日益提升,不少消費者不但期望公司符合合約精神,更往往「講人情」,希望公司在履行合約之餘能多作寬容處理,滿足顧客需要。因此不少公司都會盡量在可行的範圍下,通融顧客的需要,即使這些需要與原先的合約有差距。近日愉景灣遊艇會處理合約爭議的做法,實在是值得各界參考的案例。
早前愉景灣遊艇會因要配合整修工程,宣佈按照原先與會員的合約,如期在今年底贖回債券,停泊在遊艇會的200艘遊艇須在除夕當晚或之前駛離,卻引起部份會員不滿。事件揭發有會員涉違法以遊艇為家,也有作為投資者的會員感到始終不及,這些會員一直以為債券將每年再續。最終遊艇會也作出通融處理,宣布於在到期後提供三個月短期停泊,會員須繳付15萬元按金,並保證下年3月31日或之前移離船隻,算是回應了會員的要求,相信受影響的會員應會感到滿意,但不能忘記這始終不是合法的事。
事實上,正如會方所言,延遲施工不但影響整體工程進度時間表,也影響會方的財務狀況,會方今次處理將要承擔額外的金錢損失。畢竟遊艇會已經歷經幾十年的營運,需要大規模翻新。而會方的整修工程其實早已多次於今年年初至年中提醒會員,部分會員就早已作充分準備,例如聯絡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在喜靈洲避風塘停泊船隻,今次不滿的只是少數未作充分準備的會員。事實上,當中一些會員已經與政府部門聯絡上,未來有機會在喜靈洲避風塘一帶停泊。明顯地,在新的避風塘位置有足夠的泊船空間。遊艇會在這項工作上,已經全力協助它們的會員掌握香港現有的停泊空間。會方願意提供短期停泊安排,實在是相當顧念到不同會員的需要,此舉也使愉景灣遊艇會的形象加分。
公司的公關形象並非法庭判案,並不是單從合約精神、議論是非黑白對錯,就可以作最合適的處理。公關形象往往要考慮「人情」,而且並不是只顧及大多數顧客就可以,更要考慮少部份顧客的需要,在可行情況、不影響其他顧客觀感及利益下,盡量作滿足。故此具經驗的公關從業員,在不同行業領域上均日益吃香,當中的持分者利益平衡、溝通談判技巧均是每間公司形象所需要的瑰寶。而市民即使面對住屋需求的不足,也千萬不要隨便相信一些中介的介紹,就認為住在船上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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