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嘉:政府需革新私家車泊位政策

2019-05-03
吳永嘉
立法會議員
 
AAA

CAR1.jpg

近年,私家車泊位一位難求,相信不少駕駛者都「身受其害」,社會上增建泊位之聲不絕。翻查資料,私家車數目由2006年約40萬架增至2018年約61萬架,增幅高達5成,但私家車泊位增幅非常緩慢,造成「僧多粥少」的局面,由2006年每架私家車平均有1.51個泊位,逐年降至2018年只得1.1個泊位,如不大刀闊斧推新措施,情況將會惡化。

政府大抵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2018年施政報告表示,未來5年在合適的政府用地上加設至少1500個公眾泊車位,而近日亦計劃於深水埗、上環及荃灣興建智能停車場,無可否認有關措施絕對是一個好開始,但政府應再加大增建泊車位的力度。

制定短、中、長期措施應對泊位不足

運輸及房屋局於今年初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未能回應未來5年私家車泊位的供應數字,突顯政府未有為增設私家車泊位制訂中長期目標,需知道增設車位需時規劃,如不及早應對,一定難以追落後。運輸署應盡快進行「私家車泊位顧問研究」,評估未來私家車數量增長,以及各區泊位的短缺情況,藉以制定短、中、長期措施應對泊位不足問題。

修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設置泊位的準則

當中修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有助增加未來泊位供應,現時的通用泊車標準是每6至9個住宅單位闢設1個車位,雖然政府會採用較高標準,即每6個單位闢設1個泊車位,但因應未來私家車的增長趨勢,以及車位供求失衡的情況,當局有必要提高相關標準,例如每5個,甚至每4個單位就需設置1個泊車位,同時政府需一併檢討標準內的需求調整比率、地點遠近調整比率,以及發展密度調整比率,令日後新發展和重建項目提供更多私家車泊位。

具充電設施的泊位嚴重不足

另一方面,電動私家車泊位與政府目標出現巨大落差,《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表明政府目標,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或混能車,同時需於住宅及工商發展項目設置30%備有充電設施的泊車位。時至2019年,電動車和混能車只佔私家車總數約5%,而具備充電設施的泊位只有2166個,佔整體私家車泊位約0.32%。雖然今年財政預算案表示2022年可於政府停車場增加1000個電動車充電器,但仍然未能滿足每部電動車有一個充電設施泊位,政府需再急起直追,別讓目標流於口號。

私家車泊位標準面積應與時並進

此外,每個私家車泊位的標準面積應隨社會轉變而更改,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數據,現時泊位的長度、闊度,以及最低通行高度分別為5米、2.5米及2.4米,有關標準早於1991年訂立,但近年不少私家車體積「越來越大」,於停車位「泊出界」、「泊完車開唔到門」的情況不時發生,這未必與駕車技術有關,某程度因為車位標準面積遲遲未有檢討,當局需確保標準能夠與時並進。

礙於土地問題,預期政府不能於短期內有效解決泊位不足問題,但及早進行相關規劃及研究,方能盡快革新私家車泊位政策。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筆者認為政府,特別是環保署和路政署,應扮演更主動的角色,以積極態度來解決因高速公路而引起的噪音污染問題,並藉著修改《保護海港條例》和檢視各現有高速公路和道路規劃與建設之際,推動更多有利民生和解決社區及環境問題的基建工程。現時國內外已有許多嶄新技術來建造不同形式和種類的隔音屏障,並有效避免影響駕駛人士視線。政府部門應多向鄰近地區和內地城市學習和取經,並與本地大學及研究機構合作,展開對紓緩噪音污染問題的研究和研發工作。在這基礎上,香港可進而出口相關技術和關連產品,並能帶動創新科技和環境保護研究發展,為海內外多個城市和地區帶來紓緩噪音污染的良方妙藥。

    鄺卓睿  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