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詠紅:香港政府必將修例「進行到底」
一部《逃犯條例》修訂,讓香港再次成為國際聚焦的抗爭現場,繼星期天的數十萬人大遊行後,示威者本星期三包圍立法會,警方武力驅散民眾的情節「如期」上演,啟用的武力規模比五年前佔領中環運動時更猛烈。
香港警務處昨天確認,警方使用了超過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以及約20發佈袋彈,這解釋了當天下午立法會周圍猶如「戰場」般的氛圍。
相比之下,2014年9月28日,港人為「真普選」訴求發起的佔領中環運動首日,港警發射87枚催淚彈驅散民眾,當時已遭千夫所指,如今港警發射了數量多出近一倍的催淚彈,必將引起更強烈反彈,林鄭月娥接任特首後的社會「休息期」將划上句點,香港將進入另一次曠日持久的爭拗期。當然,這昭示了港府的堅決,以及對修例絕不退讓的態度。
一宗由港男台灣殺人案引發出的司法問題,迅速上升到政治問題、激起陸港紛爭以及林鄭月娥本人的政治危機,其中固然有港人蓄積不滿的因素,但也處處可見政治化操作的痕迹,尤其是香港反對派尋求擴大聲勢,為年底區議會選舉經營的政治謀算。
此外,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英國、歐盟接連公開發言對修例表示關注,英國外長甚至敦促港府暫停修例,這都是明擺着的干預了。在美國對華貿易戰規模不斷升級,並形成西方圍堵中國態勢之際,香港內部圍繞《逃犯條例》修訂的激烈爭議,讓香港再次成為國際社會對華施壓的一個籌碼。而在大陸彼岸,台灣政治人物也頻繁對香港反修例抗爭發聲,他們倒不是認為可以對大陸施壓,只不過是利用這個爭議性話題「蹭熱點」,作為拉抬個人民望的選票機。
那麼,香港這次大抗爭因何在短短五個月內引爆呢?從深層原因看,在經歷了佔領中環運動與2016年旺角騷亂後,香港政治與社會固然進入相對緩和期,但是對大陸的深度不信任仍在,社會貧富分化、產業空心化與高樓價給年輕人造成的生活壓力,也並沒有從根本上緩解。因此,反對情緒仍猶如一堆柴火,一點即燃。
從法理上來說,港府填補司法漏洞,建立與大陸、澳門、台灣及其他一些司法管轄區的逃犯移交互助協議,可謂有理有據。過去幾個月來,港府也一再對草案做出調整,包括將移交的門檻提高到只適用於七年以上重罪,明確必須符合兩地同屬犯罪的原則,政治與宗教犯罪疑犯不會被移交,但還是無法說服那數十萬示威民眾。
這反映出港人對一國兩制下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香港司法獨立與港人個人自由可能被進一步侵蝕的深度恐懼。不得不說,過去幾年來,大陸官方人員在香港跨境「帶走」大陸富豪、書商的情況,也確實讓許多人感到恐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層問題非短期能解決。香港許多評論質疑,港府推動修例過於急切,並痛批林鄭顯露了「酷吏本色」,這些評語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不過即使延長討論時間,結果是否真的會有不同?
從過去五個月的事態發展看,林鄭早已決定背水一戰;在民眾暴力抗爭與西方國家紛紛發聲「干預」之後,港府和中央政府更加不會退讓,也無可退讓。
推動《逃犯條例》修訂,是否是港府為推動《基本法》第23條(國安法)香港立法的試水?還是林鄭有意用《逃犯條例》作為交換條件,爭取更受爭議的23條立法可以延後甚至不必推行?對此,香港分析人士有不同說法,如果是後者,則可視為她維護香港社會和諧所做的重要努力。
這個問題的答案,需要時間來揭曉。眼下,《逃犯條例》二讀雖然延後以緩解社會壓力,但是修例最終勢必通過。從長遠趨勢來看,大陸在回歸初年對香港「井水不犯河水」的管制態度確實在改變中,港人需要認識這個新常態下的局限與機遇,尋求陸港共贏,才是出路。
文章原刊於6月14日《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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