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面具結界:「禁蒙面法」的現實與象徵意義
當社會指摘香港前領導人梁振英「不在其位謀其政」,激化本已緊張的社會矛盾的同時,另一位香港前領導人在地球的另一端按奈不住了。彭定康在接受英國媒體採訪時批評林鄭月娥,認為她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又稱「禁蒙面法」)是「絕對瘋狂」,並憂慮香港局勢會進一步升級,甚至有人遭射殺。
對於「禁蒙面法」到底瘋狂不瘋狂,是有助阻遏暴力,還是激起大批群眾蓄意蒙面上街,社會有不同看法,效果也有待時日檢驗。但至少有一件事彭氏說對了:如果局勢再得不到控制,或會出現死亡個案——既可能是暴徒,也會是警員,而更有可能的是不懂防護的普通香港市民。
筆者上周日(6日)下午乘車由機場返回市區,由於示威活動,不得不中途下車並開始步行。途經示威區域,與蒙面暴徒共同行進了一段距離(那是「禁蒙面法」施行的第二天)。走在行車道正中央,自信的步伐,揮舞的各國旗幟,即使是面具也遮擋不住他們澎湃的氣場。普通市民則是緊緊摟著自己的(或是別人的)女朋友或太太,邁著碎步走在兩側的行人路,警惕地觀察著,與蒙面者的豪邁氣勢形成鮮明反差。
那一刻我突然想到電影《奇跡男孩》中的一幕:主人公是一位臉部畸形的小學生,相貌異常,在學校遭到排斥,感到自卑。而在萬聖節當日,所有同學都喬裝打扮,無法識別彼此,他扮成「鬼臉殺手」,沒人認得出他,他自信地與同學擊掌(題外話:本月末將是萬聖節,難想會有怎樣的「狂歡」)。
我想像著面具下的暴徒在日常生活中都是些什麼樣的人。昨天(7日),首兩名市民因違反「禁蒙面法」被落案起訴。這兩個人,一個是全家領綜援,另一個報稱無業。無疑,他們是生活的失意者。有分析說,暴徒攬炒心態源於缺乏向上流動機會,他們冇咩可以輸掉,他們已經一無所有。
但筆者卻認為,他們的心態並非完全如此消極,他們的獲得感在這場暴力運動中是無可比擬的:他們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認可,有著海倫仙度絲也從未賦予他們的自信;「核彈不割席」是對他們勇武的肯定,「和理非」嬲警察是對他們的助攻;他們知道,他們身後的是200萬願意為他們上街聲援的市民,這是綜援申請不到的。而「義士」與無業失意之人間的結界,就是蒙在他們臉上的面具。
社會當前普遍認為,止暴制亂是當務之急。決心設立「禁蒙面法」,表明特區政府已經認識到,止暴不能單靠警方加大執法力度,制亂更需從源頭減少暴力輸出,否則只會像打地鼠遊戲一樣,打了這邊,冒出那邊。那張面具正是暴力的源頭。
筆者對「禁蒙面法」的最終效果亦表示懷疑,但筆者相信,其現實意義並非設立此法的全部初衷,因為設立「禁蒙面法」展現了特區政府的一種意志,撕下你的面具,讓你明白,人終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禁蒙面法」非設不可。
今天(8日),多家媒體以「林鄭月娥:政府決心制止」為標題報道了行政長官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堅決表態。亦有消息指,國慶後,中央或採取行動和措施,助特區政府止暴制亂,可能是來自強力部門的,也可能是新一輪惠港政策,也可能二者皆有。中央或特區政府針對暴力的舉措都只是外部推力。需知,想制亂,要先止暴。就像要拯救一艘漏水的船,如排水比入水快,船可得救,但消耗就過大;堵住窟窿,撕開面具,才能一勞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