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倩蕾:你的自由=別人的不自由?

2019-10-17
黎倩蕾
80後平凡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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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自由=別人的不自由?

關注輪椅人士的出遊權

反修例示威持續,本身也是視障人士的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莊陳有,早前就在網上公開呼籲,不要破壞港鐵及交通燈,否則會令弱勢群體淪為受害者。莊陳有於網上這樣寫:「不知道是誰做,是臥底也好,是鬼也好,是示威者也好」,希望不要破壞地鐵及交通燈,因失明人士、輪椅人士、行動不便人士、推嬰兒車人士、長者均很需要這些設備,他反問「破壞這些設施,與追求運動的目標有什麼關係呢?結果一些弱勢群體,變成受害者」。

不過理所當然地,一個如此簡單易明且關乎人民關懷的呼籲,一樣引來一些批評,善意提醒,統統變作「有動機的指控」,再上綱上線成為政治取向,是今日香港的社會狀況,迫得莊先生要再在自己的面書「延伸解釋」:「運動發展到今天,香港每個人在當中也有不同的難處,殘疾人士不是唯一受影響的人,但不得不承認因身體的限制,我們面對的挑戰會更大」,苦口婆心勸謂「希望大家在爭取自由的時候,也想想不同人的處境,加以體諒」。

高舉公義民主旗號的示威者能否聽得入耳?就留待時間証明。現實上是地鐵的「無障礙設施」,對於殘疾者極為重要,由引路徑、發聲扶手梯及升降機,是傷殘人士努力向地鐵爭取的成果,目的是希望傷殘人士能夠自立出行,參與社會。除此之外,發聲交通燈也是,爭取多年,是視障人士出外的必要設施,遭受破壞不單對視障人士構成不便,還直接威脅出行的安全,而受影響的人往往是不敢亦無途徑發聲。

我不知示威者這樣做,是認為可增加政府的管治成本,還是只為發洩怒氣?認為讓仇恨滋長、「以眼還眼」就可贏得民心,但作為普通市民,我真心不明白為何可以一方面爭取民主、自由和公義等美好價值,另方面連基本的人文關懷,竟也顧不上,難道你的自由,等於別人的不自由?這種價值觀,我真心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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