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擊破攬炒派妖言 亂講國歌法
《國歌條例草案》近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階段。《國歌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委員會早前已舉行17次會議,討論時間超50小時包括舉行1次公聽會,但因攬炒派刻意拖延立法進度,無理的阻撓,拉布,修例風波及內會停擺導致草案因種種因素擱置至今。一班攬炒派提49項修正案,攬炒派許智峯反國歌法,更在議事廳內投擲惡臭腐爛植物,視議事秩序如無物。國歌法應盡快進行表決,筆者與廣大市民一同齊心協力支持國歌法,禁止「有心人」侮辱國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7年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通過,現已自2017年起施行。《國歌法》在港實施乃天經地義,環顧世界,都有類似禁止侮辱國歌的法例,在西方大國如德國,美國和法國等均有訂立。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本來係應有之義,條例草案整體爭議性不大,但部分市民對草案認識有偏差,誤被攬炒派利用。竟然有攬炒派為反國歌法,煽動年輕人走到黑暴前線反國歌法,年輕人隨時被攬炒派斷送一生前途。
有攬炒派聲稱訂立《國歌法》會收窄市民言論自由的空間,有關說法危言聳聽。《國歌法》主旨在保障國家和公民的尊嚴與權益,只是針對公開存心侮辱國歌的無恥之徒,並不會像攬炒派為「污名化」國歌法所言:在公共場所進食時聽到國歌播放不肅立,駕駛汽車中不停駛致敬便會被定罪。那麼如何才真的才算犯法? 我想一個正常的人是十分容易分別何謂「真心」,何謂「假意」。如外國人在正式埸合如足球賽中聽到國歌,即使他們不懂歌唱,但只要他們尊重,沒公開侮辱國歌,也不會誤入法網。話說回頭,事出必有因,2015年世界盃外圍賽中多次出現球迷「嘘國歌」的情況,該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尊嚴。如不是因為有人鼓吹、煽動侮辱國家、傷害國家感情,未必需要有今次立法。
國歌是國家的標誌,尊重自己,尊重國歌,尊重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