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嫻:特首應如何產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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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兩位特首(前任加現任),就「特首如何產生」,都提出了「個人」意見,一可透過協商產生,二傾向選舉產生,亦引起很多猜測和討論。
其實,1,200人的選舉跟1,200人的協商之別,其意義大於實際,因此說協商的,跟說選舉的,都只是希望在意識形態上站前一步,實際上卻分別不大。
當然,總會有人不同意,認為1,200人的選委會,有被動搖的機會,單是區議會已佔118席云云……加上上屆777的數字,建制派佔的優勢其實不多,很大機會被攬炒……
然而,我相信在國安法的威力完全彰顯後,這個情況是沒有機會出現的。同時,亦沒有人有條件去承擔這方面的過錯。因此,對於選與不選、協與不協的問題,也只有靜觀其變。
反而,經過美國的總統選舉後,可以見到被稱為最民主的美國,選舉過程當中只有黑暗、醜陋和可笑。因此,兩位特首與其費神於討論「特首如何產生」,例不如探討一下「好特首如何產生」更好。
文章原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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