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立法會監督下的行政主導
中央政府下了很大力氣和決心,為香港完善選舉制度,突顯《基本法》的設計是行政主導。換句話說,立法會應該回歸議會監察的角色,切實監察特區政府施政。
人大常委於3月30日的會議上全票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全面改革了立法會的組成。雖然新選舉制度的操作細節仍未出台,新一屆立法會仍未產生,但是照近期情況看來,香港過去因為擴大了地區直選而衍生的各種亂象,有機會一掃而空。
不過,這是否等於特區政府施政必定可以穩坐釣魚船?是否等於特區政府推行的政策都能順利得到立法會支持?我看不然。香港仍然累積很多深層次問題有待解決,可用的土地嚴重短缺、房屋供應不足,已是老掉大牙。就拿最近各方關注的沙嶺超級殯葬城計劃來說,便可看到行政主導面對挑戰。
誠然,沙嶺超級殯葬城並不是橫空出世的新計劃,當年特區政府作此規劃時,仍未有大灣區發展概念,但是鄰近的羅湖已發展得如火如荼。時移世易,今時今日,當香港經常高唱要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要融入大灣區發展時,是否仍適合把超級殯葬城設置在邊境的樞紐位置?需知道羅湖邊境一帶將有重大發展,目前羅湖口岸已在重整,未來會實施「一地兩檢」,屆時整個區域的面貌都會不同,是大灣區的黃金地段之一。在這大前提下,反對聲音不單來自香港境內、沙嶺一帶的居民,更大的怨氣來自深圳。
可是,當有立法會議員在特首答問大會上向特首質詢,建議擱置計劃時,特首卻態度強硬地拒絕重新規劃,僅稱會「從設計上改善」。特首的反應,正正反映挑戰所在。在行政主導下,行政機關是否願意考慮及接納民意代表提出的意見,從而回應社會的訴求?今後行政機關將如何向立法會及社會大眾解釋政策,爭取支持?
行政主導可以提升效率,但並非萬靈丹。要達到良政善治,施政貼地,體恤民間疾苦,特區政府還需做到──細心聆聽,有節有理回應,急市民所急,這才是關鍵。
文章原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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