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指定「南大嶼海岸公園」後 應該做甚麼?

2022-04-25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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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刊憲指定「南大嶼海岸公園」。漁護署指,這是香港第7個海岸公園,面積亦最大,覆蓋約2,067公頃水域。

港府指定這全新的海岸公園之後,香港一共有超過6,100公頃的受保護海洋棲息地範圍。港府認為此舉有助保護香港水域內的中華白海豚和江豚等海洋生物。

環境保育是世界潮流,亦是國家近年大力推動之政策。但另一方面,香港地少人多,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61平方呎,比世界任何一個大城市都狹小。現時,有20至30萬人仍居住在劏房及籠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達6年之久。本港的房屋供應及居住問題一直困擾所有香港市民,亦造成深層次社會矛盾。在環保與土地發展之上,我們如何取得平衡?

港府自1976年起制定《郊野公園條例》,並於同年指定3個郊野公園。此外,於回歸前夕,當時的立法局還通過了《保護海港條例》,禁止在海港內的填海工程。香港在環保事項上,到底付出了多少代價?

《郊野公園條例》把多少土地「封印」了?由上世紀70年代至今,已有愈來愈多土地被列為郊野公園。現時,香港一共有25個郊野公園,合共面積為43,955公頃。這是一個甚麼概念?原來全香港就只有110,600公頃的土地。換句話來說,郊野公園居然佔據了全港土地面積之40%。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發達城市都沒有的奇怪現象!

除此之外,《保護海港條例》所覆蓋的範圍,泛指整個「維港」。除了香港島與九龍半島中間之水域之外,東面至鯉魚門海峽,西面至青州到青衣島,都是受保護之範圍。即使港府只想適度調整維港海岸線及興建一些公共設施、跑步徑、道路或隧道等等,一樣會受到司法覆核之挑戰。

現時,香港的住宅用地,僅佔全港面積的7%左右。再加上工商用地後,全港已開發的土地就僅佔全港面積大約26%,即有74%尚未開發。其中,有40%的香港土地被列為郊野公園。過度放任的「環保行為」,亦無疑會使港府在推行土地及屋房政策改革時「綁手綁腳」。

筆者認為,今後港府應該調整思維,並改革涉及社會規劃及發展之機制,在制定環保政策時不能簡單的站在道德高地之上,應該要先考慮社會發展需要,並作出通盤考慮。

例如,現時香港的郊野公園共佔43,955公頃之土地,再加上保護海洋棲息地範圍達6,100公頃。同時間,港府的土地儲備及供應不足。香港受保護的土地及海洋範圍,是否太多呢?是否都必要呢?為何一個國際金融城市要把40%的土地完全「封印」?取締某些保育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不行嗎?使用郊野公園邊埵之地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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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新指定的海岸公園為必要,我們又可否同時間從現有的郊野公園及海洋棲息地範圍裡,先剔除相同大小及保育價值較低之土地?加進一塊受保護土地或海洋範圍之際,理應剔除相同面積之土地。否則,本港受保護土地只會越來越多,可發展用地豈非越來越稀缺?

既然中華白海豚在「南大嶼海岸公園」出沒而不在維港之內,我們致力保育南大嶼之餘,為何不反過來放寬一點「維港」之發展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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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政府,大市場」一直被譽為香港成功的主因,但這卻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政府一直把垃圾回收再造視之為商業問題,任由市場無形之手決定供求,加上政府只少量補助回收業,導致香港的再造業一潭死水。環保工業從來不是賺大錢的生意,但既可以解決社會問題,又可以創造就業,所以是值得各國政府大力支持的產業。

    林芷楓   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