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強化本港退休保障制度
筆者一直強調,取消強積金對沖獲得通過並不是為完善強積金制度劃上句號,相反,而是揭開了改革本港社會保障制度的新一頁,藉此機會,希望政府聽取更多民意,全面檢視制度內積存已久的問題和缺失,從而實現良政善治,讓市民的退休生活中有更大獲得感。
作為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強積金制度設立的原意是鼓勵工作者為退休生活作儲蓄,從而得到一定的退休保障,所以對於強積金的使用範圍,無論是買醫保還是用以首置物業,最重要一點都是強積金制度與退休保障的關聯。
因而,基於醫保產品本身的定位,筆者擔心如果容許市民用強積金購買醫保會削弱對「打工仔女」的退休保障,因此而有所保留。但在面對香港公營醫療系統長期超負荷的情況,在醫保系統中,善用私營醫療資源,減輕公營醫療負擔的理念,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關鍵是應該用怎樣的政策工具。以筆者角度來講,與其在「打工仔女」的退休保障中拿錢,倒不如擴大醫療券的使用範圍,可能會更加直接,如兒童醫療券,甚至家庭醫療券等。
除醫療外,對「打工仔女」最大的憂慮可能是住屋方面,因為無論是租還是買,他們退休後必然有住屋需求,存錢買樓亦都是增加退休開支,能夠幫助他們早日還清自置物業的按揭貸款,就變相可以幫他們早日為退休儲蓄作準備,所以希望政府可以考慮容許市民提取部分強積金用作首置物業,此舉更加可以幫助更多年輕人早日「上車」。
再談談強積金在退保障制度的定位,整個強積金的安排是貫徹政府多年來的使用者自付原則,令退休安排建基於自己的資產、供款、收入,從而為自己籌劃合適的退休生活水平。所以隨着強積金的累積,不少勞動人口再退休之後,都會有一筆資產,但偏偏就是因為這一筆資產,有可能會令退休後的長者失去申請長者生活津貼資格,變相蠶食對「打工仔女」的退休保障,坊間一直都有意見認為,當局是否可以考慮剔除相關計算?同樣道理,政府不斷鼓勵市民將強積金轉成年金,但事實是年金為退休長者每月所帶來的收入都好可能會令長者因為超出收入上限而申請不到長者生活津貼。
再某種程度上,政府刻意如此安排將過去由政府承擔的退休保障責任轉移至市民身上。但在市民角度考慮,特別是基層市民,如果他們因為計錯數而做錯決定,絕對有機會削弱三者對市民退休生活的保障。因此,我認為政府應該積極研究強積金在退保障制度上的定位,理順強積金、年金同長者生活津貼之間關係,不單單是要活化強積金制度,更加要強化整個退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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