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幼珉:不拘一格「搶」人才?
發展科技創新,需要投入研發所需的知識技能、人力資源、資金等要素;在邊際生產率不變情況下,投入要素愈多,科技進步就愈迅速。或許是為了形象地表達對引進要素的殷切心情,行政長官李家超以「搶人才」和「搶企業」來概括港府的政策。
科研人才大抵可分為有競爭力的知識工人和精英科學家兩種,後者指的是在某個研究領域有突出成就的學者,其知識和能力足以帶領一個團隊進行科研活動,在本地設立一個主題研究機構並為科技創新作出貢獻。
吸引怎麼樣的人才
香港需要依法引進科研人才;那些人才只要能遵守本地法規,為科研作出貢獻,卻大可酌情處理他們歷史的問題,包括在境外有沒有犯罪記錄。內地科學家賀建奎進行過基因編輯嬰兒,那在國際科技界廣泛被認為違背了醫學倫理,賀建奎也在內地被指非法行醫而被判入獄三年。他原已獲得港府發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證,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港府以懷疑有人提供虛假陳述為由,撤銷了賀的通行證。
賀案發生兩年後,媒體稱世界衞生組織下屬專家委員會曾公佈了人類基因組編輯的《管治框架》和《建議》。筆者並不是那方面的專家,無法討論將人類基因編輯作為公共衞生工具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倫理等問題。卻可以假設香港有10萬名以上的居民與賀建奎同等聰明或比他更聰明,其中有2000人掌握着賀建奎的知識和技術,100人進行過相關的研究,或許卻沒人有賀建奎同樣的實踐經驗。
賀建奎獲得和後來被取消的是高端人才通行證;按我的理解,他並不是要移民香港。而即使沒有那樣的通行證,他也還是可以來港,只不過要通過較繁瑣的手續罷了。
港府現在正努力發展科技創新,賀建奎的知識和經驗對香港有沒有用應是政府考慮的關鍵。若他過去有刑事紀錄,當然值得警惕;若他來港交流或研究,也應被告知需要遵守本地或全國性的法規。對於他過去從事研究並曾觸犯法律而受制裁一事,大可全面考慮,包括他有能不能坦白交代和汲取教訓;而那方面的倫理觀其實也是與時並進的。
香港應發揮優勢,不拘一格招攬人才
當前,中美關係很緊張。在美國的一些華人和中國籍科學家感到有政治壓力、科研受限、不安全或受歧視,一些人甚至被不合理地被裁定觸犯了美國法律,離開美國到內地又恐怕自己和家人不適應。對於那樣的科學工作者,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可以成為他們繼續從事科研和生活的另一個選擇。
媒體監督政府,可以世俗一些。港府「搶人才」目的卻是明確的,那就是發展科技創新,應盡可能地不拘一格廣招人才。而香港若能多建立一些有成效的主題研究機構,那就叫做政策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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