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麟:區議會改革打下完善地區治理的良好根基
政府近日公佈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改革區議會。今次改革,各界期待已久,措施採納了社會人士、學者的建議,當中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呼應了筆者兩年前曾撰文建議的提升民政事務專員職能為地區首長。如今區議會優化,將可恢復其「非政權性區域組織」性質,就區內居民福利、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有效向政府提意見、為市民謀福祉。
從網上輿論所見,有一些一知半解的人士視今次改革為「民主倒退」。提出這看法的人士應反思,改革前的區議會絕大部份議員由直選產生,又是否有效發揮職能、代表市民?過去區議會的產生辦法、社會認知及實際運作,偏離了基本法規定其行政主導原則和區域組織性質;有攬炒派、港獨分子,借反修例風波後的反政府情緒進入區議會,將之騎劫為阻撓政府施政的政治平台,把地區事務、市民利益置若罔聞,正反映原有機制的漏洞。今次改革引入了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正是要有效防止區議會再被反中亂港分子濫用。
正如行政長官所言,直選議員不一定愈多愈好,選區分得太細可能造成碎片化,區議員所關注的地區太小,很可能變成「只見樹葉不見樹木、甚至不見森林」。區議會改革合併了一些太細的選區,而區議會組成辦法則參考了目前立法會的組成理念,可說是其「放大版」。立法會自2021年改革後,其組成由功能組別、選舉委員會推選及直選組成,經過約一年多的實踐,證實是良政善治的起始,透過更多元化的組成方式,確保不太擅長選舉工程的專業人士,也能有途徑於議會發揮所長,明顯提升議政質素,審議、推動惠民政策的能力大幅改善。同理,改革後區議會將由委任議員、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地方選區選舉議員、當然議員四部分按一定比例組成,區議會組成更多元,有利吸納更多不同背景、有志服務地區的愛國愛港人士,使區議會代表性更廣泛,確保區議會能專業、理性向政府提供諮詢意見,更全面準確反映民意,為民服務,提升地區服務效能,故不僅不是民主倒退,更是進步。
今次方案另一特點是充分體現行政主導、完善地區治理架構,有效加強統籌力度,提升政府與區議會間協作。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加上設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可加強特區政府對地區治理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有利推動處理跨部門、跨地區事務,提升地區工作效能。過往不時有直選產生的區議員,被市民投訴只在臨近選舉時才積極活躍工作,當選後則如同「隱形」。透過強化對區議員履職監察,正好確保區議員在任期間都積極履行職責,服務市民。
總括而言,今次區議會改革的制度設計,使區議會回歸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性質和定位,有效優化區議會收集、反映民意的職能,打下完善地區治理的良好根基,長遠有利協助政府推廣及宣傳惠民措施,包括當區市民的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期望日後民政事務專員能好好發揮功能,做到小區管理的「地區特首」,統籌好區議會與關愛隊、三會以及其他地區組織更緊密合作、各司其職,善用服務市民的力量、人手、資源,使市民得到更多、更優質的服務,使區議會成為政府地區管理、維護市民福祉的好夥伴,將過去幾屆特首都想做到的「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把握」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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