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開星:香港「再工業化」的再思考
又到了行政長官就施政報告對外開展諮詢的階段了;加上,全球經濟普遍遭受三年新冠疫情的打擊,並且中國內地及本港的復常力道不足及基礎不牢,故此,經濟問題就比較被多人討論與關注。
由於本港經濟結構特殊,服務業佔據近94%的份額;而服務業又集中在金融服務業、旅遊業、貿易及物流業、專業及工商業支援服務業等幾個範疇上。因此,香港產業呈現出明顯的空心化,遭到週邊環境變化的影響時倍受衝擊。為此,業界多年來一再呼籲香港要實現「再工業化」,為本港的經濟補上穩定的壓艙石。
「再工業化」為何沒有結果?
筆者很敬佩本港的實業界朋友在工業北移幾十年後,仍不改初心,契而不舍地堅守香港「再工業化」的初衷。業界提香港「再工業化」,若記得不錯的話,起碼在剛回歸時就有了類似的聲音。結果是,大家都知道了,沒有結果。為何?
一是傳統意義上的工業化,其基礎在香港已無存,且不容易再創建了。土地、勞動力甚至社會對工業化的認知已很匱乏。加工業對香港而言,似乎是很遙遠的記憶了。
二是全球已過了第三次產業革命,目前正處於邁向第四次產業革命的前夜。第一次產業革命是工業革命,以蒸汽機的發明為標誌;第二次產業革命以內燃機和電力技術的發明和應用為主要標誌;第三產業革命,以數位製造技術、互聯網技術和再生性能源技術的重大創新與融合為代表;第四次是智能化革命,以基因技術、量子資訊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虛擬實境等為代表。而香港實業界提及的「再工業化」,似乎給外界觀感是要重建中國內地改革開放前的狀態,甚至比「前店後廠」還要早的階段。這是否有些落後於時代了?
三是一般意義上的「再工業化」與香港的整個發展戰略不協調。香港未來的產業發展方向,在現有的服務業四大支柱的基礎上,若想要再伸長,只能是在新開發區內產生,譬如,未來的「北部都會區」。特區政府立志要令「北部都會區」與「交椅洲填海工程」齊頭並進。據筆者理解,前者應該以創科產業與新型都會建設為核心,而後者將以房地產與民生工程、外加旅遊為主線。如此,「北部都會區」的產業建構必須與大灣區內其他城市的產業相協調與相配套,例如深圳。這樣才能吸引到大灣區內的大廠入駐,在此基礎上香港發展出自己的新產業;同時吸收外資加入。這樣一來,香港的「再工業化」,就不是以往我們理解的「再工業化」了,應該是智能製造業,與科創中心結合,屬於高新科技產業。這種產業形態屬於實業範疇,不是我們現在的物流、旅遊等服務業,但也不僅僅是第二產業,屬於第二、第三及第四產業的複合體。
舊瓶新酒:「再工業化」的新意涵
香港的「再工業化」絕不是虛無縹緲的海市蜃樓,但是,未來的工業化與幾十年前希望的「再工業化」,不論從內涵還是外延上都將有天壤之別。香港未來的工業化,應該是「智造業」,而不局限於單一形態的「製造業」。兩者的分野在於,前者是以科技為導向的高新科技製造業,而後者只是傳統意義上的「加工業」;前者擁有高科技含量,後者技術含量較低。以科技為主導的高新技術「智造業」,必須以高新科技成果、專利為發端,以產學研的合作為基礎。譬如,港中大化學系盧煜明教授的產前檢測技術,成為主流方法之一,在全球已是一個每年數十億美元的生物科技產業,其中有多個骨幹專利源自香港。請問,這當中香港佔據了多少份額?又如,「光纖之父」高錕,1970年加入香港中文大學,籌辦電子學系,並擔任系主任;以他的發明創造為基礎,開發出的產品與運用形式遍佈全世界。上世紀70年代,正值香港經濟因發展加工業而起飛;若有實業家具先見之明,與之合作,搞不好香港早已是全球知名的「光纖之城」了。而不至於要到2000年,由他自己投資成立「高科橋光纖有限公司」,生產光纖。
由上可知,從樂觀的角度看,香港還是具備了一定的發展創新科技中心的條件與基礎。香港地方不大,人口也不多,只要抓住數個有前景的科研成果,並加以產業化,形成配套產業鏈;再延伸到大灣區及廣闊的內地、甚至東南亞。香港的「科創中心」算是成了。正如盧教授所說,只要香港科研人員把握機會,研發一系列有獨特價值的專利,誕生幾間「獨角獸」級公司,就會有一個強勁的科技產業。
故此,香港的「再工業化」應可以統領在「科創中心」之下,由「科創中心」來完成新時代的「再工業化」使命。
新增長點只能來自創新科技
趁行政長官李家超即將發表第二份施政報告之機,在此也談談對本港產業經濟的一些認識與思考。
結合本港百餘年的發展軌跡,筆者認為,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無疑是必須「守正」的看家本領;房地產不僅事關民生與經濟,更是本地固定資產的重要依託形式,也是港人個人及家庭的財富象徵。它若過分炒賣,將不利實業,不利安居,不利社會;但它若被過分貶值,也將重創香港經濟。香港社會已從回歸以來的幾次樓價大跌中,見識到物業過分貶值的危害了;旅遊業可為普通勞動者提供可觀的就業職位;服務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適合香港作為小型經濟體的特徵。然而,香港要在新的產業革命到來之前,確保在第四次產業革命中不落後於人,發展創科產業是必由之路。
經濟與23條立法孰先孰後?
此外,香港如何在維護國家與本地安全的基礎上,始終堅守經濟中心的本位?這裏涉及到多年未完成的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政責任,這就是被稱為《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回歸26年了,23條立法始終還懸在空中。本屆政府已表態要盡快完成立法。問題是,它在政府工作中的排序應該在哪個位置?是趁眼下經濟不好先完成23條的立法;還是再往下拖一拖,再等等看?將23條立法工作再延後,好處是在經濟不好時,政府、社會可集中精力搞好經濟、民生,避免被政治分散了精力;壞處是此事有被一直拖下去的可能。因為,任何時候都有藉口將棘手的問題留給下一任及後代。
兩種做法各有利弊,惟政府必須有所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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